亲爱的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7篇和案例分析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7篇和案例分析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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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7篇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1

今天中午,我看了《今日说法》,上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儿被人拐到一个地方二十三年,他的家人为了找他倾家荡产,一直都杳无音讯。最后还是在一个叫“宝贝回家”的网站上找到了他。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二十三年做那个算把亲生儿子找到了。

而我看了这件报道后,很是气愤,气愤那些**儿童的人,那些人怎么那么可恶。他们怎么可以因为钱,干些的事儿而去剥夺别人的幸福。他们可以找一份正经的工作去干。凭自己的努力干点什么不可以啊。

另外呢,我还觉得那些跟和家长闹点别扭就离家出走小孩儿。他们不知道父母为了他们有多痛苦,不知道父母有多担心。所以,千万别因为和父母闹别扭就离家出走,这是多么不理智啊。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2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次节目报道的是四个不孝子,这令我十分有感触。

故事讲的是一位老人,她的老伴几年前去世,自家的土屋被大雨冲垮,无依无靠。四个儿子都不愿收留她。他还有三个女儿,女儿们都愿意抚养老母亲,可大女儿才照顾母亲几天,母亲就被大哥接走了,大哥把母亲打成重伤,村民都很反感。在一个寒冷的黑夜,老母亲永永远远地离开了人世。而四个儿子却不想搭理此事,还把责任互相推卸。这位老人已经85岁了!自己最大的儿子都65岁了,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他们良知何在?

即使贫困,也要负起责任,赡养父母,毕竟父母不容易啊!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么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弃,一直执着地寻找着。终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4

我前几天看了一个节目,名字叫《今日说法》,里面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在一次车祸中全身瘫痪,下半生只能在床上度过。而她的妈妈也因此跟她爸爸离婚了,丢下她和爸爸还有她八十多岁的祖奶奶在家。这个小女孩的爷爷奶奶出去打工给家里挣钱去了,她就要照顾爸爸。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非常感动。因为小女孩实在是太听话了,太孝顺了!家里没有人照顾爸爸,她就开始照顾。这个小女孩照顾她爸爸不但尽心尽力,而且做的还比较好:她每天都会给爸爸煮方便面,给爸爸倒尿。还知道插电源,关电源,使用家里的电磁炉……而我呢?跟她差得太远了:我只知道吃妈妈做的饭,吃完后写作业,写完了睡觉。妈妈整天把地拖得干干净净,而我只会时不时制造点……

我实在跟她差得太远了!因为人家省略的是优点,而我呢,省略的是缺点(好伤心~)。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5

最新,我看了《今日说法》的“谁把父亲逼上法庭”。在片中,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从这个中国人很重视亲情有一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如果因为家庭的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这个已经激化到无法调解的程度了。xxx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开庭审理了一个家庭案,朱家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这是朱家的4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1岁,这是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她们都已经是年过半百了,这是51岁的大儿子,年纪最小的儿子也已经47岁了,他们争论的是谁最孝顺谁对父母赡养义务尽得多,可是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那么老人把6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诉求会是什么呢?老人的起诉要求,他的大女儿也就是说远嫁到山东的那个女儿,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要求其他的儿女承担的是200元的赡养费,在北京的这5个子女,要求每周探望一次。

故事中,我看到了当今社会中道德的缺失。父母无怨无悔地把儿女养大,可是儿女却没有给予父母因有的回报。中国自古就有孝的传统,“孝”发源于中国,从中国传入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的热烈欢迎。在中国也受到人们的欢迎,可是中国人却没有把孝的传统落到实处,这就意味着当该中国中人们道德的倒退,对本国的轻视。在中国社会中,还有某些人认为孝只意味着要给父母金钱,而不需要给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而年老的父母不仅需要金钱作为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探望给他们的精神慰藉,所以这位老人才会提出让五个儿女每周探望一次的要求。孝不会表现在惊天动地的大事上,只能表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上。

如今,法治社会已经进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可是我国的现代法治社会于西方比较起来发展晚,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法庭上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社会中“黑作坊”层出不穷,无数受害者无处索赔,这再次证明了中国法律仍未健全,为了、个人的利益,我希望人们共同努力,敢于与犯罪者作斗争,敢于向政府提意见,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6

今天中午看电视今日说法,讲"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故事的结局令人心酸!令人气愤!一个荒唐的离婚、一个滑稽的婚姻,一个的男人!

故事是这样的:那个男人和同村青梅竹的女的结婚了。九年后,男人在单位结识了一位年轻美貌二十几岁的姑娘,两人恋爱了。那男人说,自从认识了这个女孩后,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自己说以前和妻子之间根本不是爱,平淡如水!”所以他毅然决然地和妻子离了婚,与这个女孩正式结婚了,事情似乎是圆满的!但直到有一天,她的前妻拿一瓶“浓硫酸”到单位泼在女孩身上时,才暴露了事实的真象。原来他和前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妻子始终不同意,并以死相逼。用那男的话来说,他虽然不爱前妻,但仍不忍心让妻子死掉。可他也不愿意离开那女孩,她说他委爱女孩,最后和前妻的离婚协议是---名义上和前妻离婚,但不离开家,仍还回原来的家和前妻一起过夫妻生活。但那女孩子居然也同意了那样的协议,理由是男人对她很好,从不让她干活,好滑稽的理由!这个幼稚的女孩啊,你懂得什么是爱吗?那个男人就是这样爱你的吗?性与爱是他不开的!你怎么能忍受这样的爱啊!?在生活中间难免有两个女人争风吃醋的事情发生,终于有一天矛盾暴发了,发生了惨忍的泼硫酸事件!前妻进了牢房,女孩躺在了医院。是谁伤害了两个女人,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后果?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事情发生后,女孩烧得很严重,抢救及时才保住了性命。但当记者问这男人:“是否追究前妻的责任时?”男人说:“他不忍心,是他伤害了前妻,是他自己活该!只要前妻支付费就可以!”(治疗需要花费大量的费)

最后主持人说:这个男人口口声声说,他不忍心离开他前妻,是他善良,其实对他来说,只是人的一种本能!他还口口声说,他爱这个女孩,不愿意离开她,其实这也是一种本能!

听后,我感叹:“精僻!太精僻了!”离婚不离家,那叫什么离婚啊?什么是爱啊?能有一种来维持夫妻生活的正常进行,还配谈爱吗?那只能叫性!悲哀!人类的悲哀!!!她到底爱那个女孩吗?和自己的前妻在一起不是对女孩最大的伤害吗?这样的男人让男人耻辱!是人类的渣子!

今日说法20227月,观后感篇7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看了这期的《今日说法》,改变了我对《今日说法》的印象,这个栏目不仅仅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而且还关心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今日说法》栏目无疑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舆论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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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今日说法]本期话题:久呼不至的消防队(2005年8月30日)

于金芝的家住在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05年8月5日下午14∶00左右,她的家突然起火,村里人一边张罗着救火,一边急忙寻找外出的于金芝夫妇。火是从西屋着起来的,十分钟后,等于金芝夫妇赶回来的时候,西侧的那间房已是浓烟滚滚。14∶20,也就是报警后的第十分钟,消防队也没有出现。

据村民说,这个消防队离村子也就是三公里,走这三公里的路需要五六分钟的车程,但是村民们从打完这个电话开始就等,一直等了二十多分钟消防队就是没有出现。而这个时候,火苗已经从屋顶窜出来了。14∶30,大火燃烧了将近30分钟,消防车还是没有来,而这时大火已经上了整个西侧的房顶。邻居刘长江急了,骑上摩托车直奔消防队。

到了消防队,刘长江把火灾现场的危急情况和消防队员们一说,队员们马上开始动手准备工具,并让刘长江先回去等着。刘长江说,看那架势这回消防队一准能来了,所以就先赶了回来,可没曾想到此后消防队还是没有来。15∶00点,大火整整烧了一个小时,镇消防队还是没有来。

这时的火越着越大,已经开始向东侧的另外两间房蔓延了,人们只好向几十公里外的公主岭市消防大队求救。17∶00,大火已经自然熄灭了。由于堵车公主岭市消防队一直到下午17∶00才赶到,而此时大火已经自然熄灭近一个小时了,这场大火让于金芝家三间瓦房被彻底烧毁了,整座房子只剩下了空荡荡的外墙。于金芝和丈夫结婚几年来的积蓄被付之一矩,损失达到四万元左右。

有火必救这是消防队责无旁贷的义务,可为什么范家屯镇的这家消防队接到报警之后不来救火呢?据村民说,镇里的消防队之所以不来救火,是因为他们没有给消防队交钱,救火还要收钱吗?这个事情听起来怎么都觉得那么荒谬。镇的消防队为什么不来救火呢?我们的记者就来到了消防队,希望能够找到问题的答案。

孙国安是镇消防队的投资人,他说他们是一家民营消防队,成立于1999年10月,当年他一共投资了40多万元,买了三台消防车,聘请了16位消防员,建起了这支吉林省第一家民营消防队。这次不出警的原因,就是于金芝家所在的村子今年没有交防火费。而且孙国安说当时村民表示先把火扑灭了,然后该交多少钱交多少钱。但孙国安认为,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但是当他们出完警后,并没有人给他们钱。另外,孙国安说,有时看到起火人家已经被烧得一无所有了,也就不忍心再向他们收取几百元的救火费了,而这笔额外的开支就要由他自己来承担。现在消防队已经快维持不下去了

既然民营消防队的经营这么不景气,那么当初为什么还要在范家屯镇建立民营消防队呢?难道政府的消防队就不能来这儿救火吗?对此,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黄立辉队长说,

他们消防大队下设三个中队,现有执行车辆一共十二台,因为公主岭管辖面积比较大,对于一些较远乡镇的火灾,消防队无法作到及时扑救。

按照规定,我国县级以下地区是不配备义务消防队的,那里的火灾主要是由县消防部门来承担,而公主岭市管辖的面积大概为4000多平方公里,最远的几个乡镇离市区有100多公里远。接警后即使马上出警,路上也要一个半小时左右,这时即使是赶到了,农村的民房也基本烧得所剩无几了。

而近距离的乡镇有时由于消防警力配备等原因,也有可能出现救援不及时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公主岭市在1999年10月批准成立了范家屯镇民营救火队。那么孙国安的这支民营消防队,当初是否起到了救火保平安的作用呢?为此,记者在范家屯镇下属的几个自然村里进行了随机调查,听到的是一片肯定和称赞的声音。

“神速救火,瞬间消灾”,“救火不分昼夜,助人真正精神”,类似的锦旗这些年范家屯镇民营消防队就收到了几十面,而这支民营消防队的成绩也得到了公主岭市消防大队的认可。既然范家屯这支民营消防队这么受欢迎,为什么会出现经营不景气的情况呢?投资人孙国安给我们算了一笔账,16个员工每人每月400元,一年下来工资就要7.5万元钱,先期投入40万,每年的折旧费2.5万元,加上油费2万元、消耗器材及修车1万元、还有水电费等1万多元,累计一年支出将近14万元,而目前他们根本收不上来这么多的钱。

范家屯有20村,只有13个村交了防火费,共收了5万元左右,远远不够消防队一年的开销。由于资金缺口过多,范家屯民营消防队的救火员已从16人减为了6人,消防车也由三台减为两台,所以范家屯消防队只能保证交费的村子遇到火灾时及时出警,而对于那些没有交防火费的村子,他们就管不了了。然而对此,于金芝家很是不理解。他们认为消防队的首要任务是救火,不能因为没给钱就不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于民营消防队不救火这一点,相关部门的看法是这个消防队毕竟是民间组织,不受政府的制约,所以政府也不能勉强他们非救火不可。

因为资金不足,范家屯民营消防队这些年一直在夹缝中艰难生存。而范家屯镇年人均收入为4780元,每人每年两元钱的消防费对他们来说应该算不了什么,村民们为什么就不交这钱呢?很多村民说他们认为自家肯定不会失火,交了防火费也是白交。而对村民们不交消防费的这种说法,各村民组的组长们也表示出了无奈。

看来,村民不交消防费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觉得自己家不可能着火,所以就不愿交了。广大农村真的能够离开消防队伍吗?据村民组组长说,在这支民营消防队成立之前,遇到火灾一般是组织村民自救,用桶拎水,用盆端水。这种方法在火灾如果刚有苗头时候可以扑救住,如果火势太旺就不好办了。

可以说,民营消防队的出现弥补了农村消防的空白点,而经过这次的大火之后,范家屯镇的许多村民都说这个教训要吸取。据介绍,我国也鼓励个人资本进入民间消防领域,这也为民营消防队的成立提供了政策的保证,但如何保证它的运营,如何才能摆脱目前的生存困境呢?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薛刚凌教授。这个片子刚开始看的时候让人很生气,一个消防队居然是见火不救,但是再往后看,发现消防队也有消防队的难处,而且这是个民营消防队,我这是第一次听到民营消防队,合法吗?

薛刚凌:这实际上是农村自救性质的一种组织,消防救火是它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乡村一级镇一级应该有消防组织,但可能是因为资金的缘故或者其它的原因,这一级现在消防实际上是个空档。刚才这个民营救火队和政府之间,和老百姓之间的关系都不是太清楚。它应该是个合同关系,你要提供费用我就给你提供服务,你要不愿意加入,我就不给你提供服务。这种关系就变成民事上的一种交往。

主持人:它不是纯粹一个民事上的行为,它不是商业行为。如果把消防和营利联系在一起,就会有一种不好的感觉,有人在发灾难财。

薛刚凌:我觉得有的领域不是营利的,比如国防、外交,公安也是。消防就是公安的一部分,它不能打上营利的色彩。

主持人:您觉得可不可以追究消防队见火不救的责任?

薛刚凌:如果纯粹把它看作一种商业行为,如果你不交钱我就可以不去救,但是本案中他也不是绝对不救,也是由于一种客观上的不能。你不交钱让消防队随时出现在现场,好像也有苛刻的地方。

主持人:咱们现在用理想状态来设计,假设这个民营消防队是存在的,一个合理的关系应该是什么关系?

薛刚凌:政府有义务提供消防的保护,民营消防队和政府之间是一个委托的关系,政府把消防的事务委托给民间的消防队来实施,从经费角度来讲,一部分是政府直接委托上可能要投入一些经费,实在经费不足也可以通过民间征收一小部分来保证民营消防机构能够正常地运行。但这个消防部门是不能够以营利为目的的。我国《消防法》对农村这方面确实覆盖得不到位的,需求政府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今天讨论新生事物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未来的前途,不过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政府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到,政府权力应该覆盖到的地方必须去覆盖,而不能够随随便便地把自己的义务推给别人,推出去就有可能出问题。所以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筹措资金,让消防真正地成为公共事业。同时老百姓也应该加强自己的消防观念,两步同时走,这个路才能走得更长一些。

这是今日说法的节目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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