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法律层面,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强制遛狗必须拴绳的法律规定。部分城市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求遛狗必须拴绳,违规者可处以罚款。但是否构成应该拘留的违法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 从公共安全角度,允许不拴绳遛狗确实存在一定危险性。比如狗走失、伤人等事故,会危及公共安全。但不同犬只的危险性各有不同,不应一概而论。对于性格温和,有基本遛狗训练的宠物狗,不拴绳遛狗的风险可以控制。
- 拘留本身也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仅因不拴绳遛狗就直接拘留,似乎缺乏必要性。可以考虑针对多次违规者加大罚款力度,或 requiring其接受宠物培训课程等管理措施。但直接拘留可能超出必要程度。
- 完全禁止不拴绳遛狗也存在困难。如老年人或行动不便者遛狗,难以始终拴绳控制。家中训练有素的犬只,也不必完全拴绳。若严格禁止,反而可能出现更多隐蔽遛狗现象。
- 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减少不拴绳造成的风险:在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禁止标志,提醒遛狗者拴绳的必要性;分区域设置遛狗场所,要求在非指定区域必须拴绳;对于有攻击倾向的危险犬只必须拴绳并戴口罩。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预防风险。
综上所述,不拴绳遛狗确实存在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但是否应当直接拘留缺乏法理依据及必要性。建议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宠物主人责任意识、设置遛狗专区等措施来减少风险,而非简单依靠拘留来解决问题。
遛狗不栓绳,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应该拘留。
在小区一看见狗,我全身就发抖。我支持禁止养狗,至少不准在公共场所遛狗,不准在公众场合出现狗,限定养宠物只能在自家房子里养。不准出现在公共空间存在。宠物根本就不应该到公共小区及公共场合!只能在养宠人自有的空间,否则就伤害了大家的公众利益!
要考虑大多数怕狗的人感受。养狗就是祸害,有钱人狗都比人珍贵,最这样盲目跟风养狗热潮,早晚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宠物狗肯定对大家出行带来严重影响,首先是污染环境,狗身上是不是有细菌、是不是有传染病、是不是会疯…,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严重影响大家出行。
看评论就知道大部分人是不赞同小区养狗的。应该在城镇居住区域禁止养狗!凡是在公共场所溜狗都应该拘留,狗咬不咬人,何时咬人是不可预料的,绝不能等它咬了人再去处罚,国內常有被狗咬伤案例发生,还有很多还是养狗人被自己养的狗咬得惨不忍睹,为了狗去丧命。
最好禁止养狗,本来就不应该在城市区养狗,不卫生,安全隐患还大,咬了人没地方说理去,最多给几个钱打几针完事,万一有狂犬病毒呢?为什么以前国家规定城区不准养狗,就是狂犬病毒太多了,危害社会安全,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坚决反对在城市区养狗。
禁狗令是正道,中国城市人口密度太大,就不该养狗。
垃圾都分类了 路口不礼让都扣分了 为什么不能拘留! 必须拘留
而且根据狗的大小 疫苗接种的情况确认是行政 还是刑事
街上的无主???? 全部收留,领回或收养超过一定期限还没主 就得挂掉!
记得小的时候还会定期打狗行动,现在怎么就没有了呢!!
三十年多前,我二叔才二十岁被邻居家狗咬后狂犬病去世。我们家都讨厌狗,但我们并不反对文明养狗。
这几天广东一个新闻引起了很大关注,大致是金毛咬死了贵宾犬,被贵宾犬主人大死,从而贵宾犬主被刑拘了。也是同时几天,贵州一女孩被自家养的狗挣脱后咬成重伤生命垂危,母亲称其收入两千左右,负担重,希望得到大家支持。去年上海某小区遛狗者在狗伤到老人后狗主人逃跑的事情,类似狗咬人新闻简直都不是新闻了,人咬狗才能上新闻了。
这些事都必然引起养狗的讨论,每年狂犬病致死数很高,毕竟一旦发病这是100%致死的,无一例外。
所以,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都必须提倡文明养狗,打疫苗办狗证是前提,遛狗栓绳是必须的,流浪狗必须全面捕杀,对于遛狗不栓绳者一旦造成伤害他人的,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入刑,导致他人狂犬病等死亡者必须以故意杀手罪重判,有的人讲福利待遇就说欧美发达国家如何如何?一讲个人修养和规矩就不干了,有兴趣的大家可以看看日本和英国是怎么管理养狗的?看看消灭狂犬病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惩!现在有的城市已经开始了!但是竞然没收狗 而对主人不处理的方式 有点方向性错误!我们正常人的生活中可以对毒品进行防范!不去接触毒品!但是对于狗狗 我们无法判断那个能咬人 那个不能咬人 而且还就生活在我们身边!让人们防不胜防!况且还有很多人怕狗!另外人一旦被狗咬了!警察不是按主人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而是按民事纠纷来处理 会导致被害人的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还有那些爱狗人士 没有一个去看望和慰问被狗咬的人!他们的爱都在狗身上了!毫无人性!狗是无罪的!是不文明的狗的主人把狗的名声败坏的…… 他们才是罪人!不要在没收处理狗狗了!一定要严惩处理狗主人!那个所谓的狗证如果没有收取狗咬人保证金(最少10万)等于白费…… 办狗证的目的也是要保护的是人 现在狗证保护的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