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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无人员?国家对三无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三无人员:指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中的人员。\x0d\x0a 对三无人员优惠:\x0d\x0a政策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政府不仅负责居住、养老、看病、上学,每月还要给零花钱,供养标准不低于各区县上年度的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x0d\x0a根据《通知》,政府将向他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具体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并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x0d\x0a 政府将资助城市特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保险。 费用在经过基本 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区(县)民政部门实报实销,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全额负担。\x0d\x0a 已经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或参加且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城市特困人员,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x0d\x0a 此外,城市特困人员在接受各类 期间,按照本市 救助有关规定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分散供养且住房困难的城市特困人员,可优先享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救助政策。三无人员的监护人是哪个机构
一、三无人员的 监护人 是哪个机构? 民政局是“三无”人员救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三无包括以下几类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家属、无证件人员,这类患者多数为 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 法定监护人 、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 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 二、《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监护人的 法规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 、 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 、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 遗嘱 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 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 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 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 代理 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尽管从理论的角度上来说,三无人员的监护人是应该有各地的民政局具体的来负责安排的,但实际上我国对于三无人员的一些扶持力度并不是特别的强,因为如果这些三无人员全部都能够得到民政机构的救助的话,那我们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当中也不会看到那么多无依无靠的乞讨人员了,所以加强对三无人员的救济工作还是有待提高的。总结:以上就是本站针对你的问题搜集整理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内容,可以查看文章下方的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