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和杭州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和杭州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目录一览
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
(一)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办理渠道: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
(三)业务流程: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四)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7)家属随迁所需材料:①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②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③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④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
(五)咨询电话:0571-88898559。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落户,发现违规行为记入人才引进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视不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政策文件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落户政策
原文链接:
杭州落户条件2023年新规
2023年杭州落户条件新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2023年5月8日起,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2023年5月8日起,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在市区办理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在市区办理落户,(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2023年5月8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学历者,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45岁到50周岁,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其他落户的标准
1、购房落户
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江干、西湖、上城、下城、拱墅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到2016年9月28日购房为准。
2、积分落户
第七期积分落户将于2023年9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11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落户,2024年3月份公布积分分数线。
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3年8月1日(含)前取得(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参加积分应用的,指标计算截止时间为当期积分应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赠、志愿者服务、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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