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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三百年祭全文是什么
《甲申三百年祭》--郭沫若
甲申轮到它的第五个周期,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明朝的灭亡认真说并不好就规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三月十九日崇祯死难之后,还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庆的永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历帝为清吏所杀,还经历了一十八年。台湾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里面。但在一般史家的习惯上是把甲申年认为是明亡之年的,这倒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因为要限于明室来说吧,事实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仅存形式的了。
要就中国来说吧,就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年间一直都没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斗争一直都是没有停止过的。
然而甲申年总不失为一个值得纪念的历史年。规模宏大而经历长久的农民革命,在这一年使明朝最专制的王权统治崩溃了,而由于种种的错误却不幸换来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泪更潸流了二百六十余年。这无论怎样说也是值得我们回味的事。
在历代改朝换姓的时候,亡国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责骂的。
崇祯帝可要算是一个例外,他很博得后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极诏》里面也说:"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不用说也就是"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的雅化了。其实崇祯这位皇帝倒是很有问题的。他仿佛是很想有为,然而他的办法始终是沿走着错误的路径。他在初即位的时候,曾经发挥了他的"当机独断",除去了魏忠贤与客氏,是他最有光辉的时期。但一转眼间依赖宦官,对于军国大事的处理,枢要人物的升降,时常是朝四暮三,轻信妄断。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
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档次之。"(见《明季北略》卷五)
这的确是很有历史价值的文献,很扼要地说明了明末的所谓"流寇"的起源,同隶延安府籍的李自成和张献忠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先后起来了的。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着。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李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
大学士钱士升拟下之法司,不听。士升上言:'比者借端幸进,实繁有徒。而李琎者乃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秦始皇所不行于巴清,汉武帝所不行于卜式者也。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已而温体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拟。
上仍切责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誉,放之已足,毋庸汲汲……"这位李琏,在《明亡述略》作为李琏,言"李琏者,江南武生也,上书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大学士钱士升加以驳斥。这位武生其实倒是很有政治的头脑,可惜他所上的"书"全文不可见,照钱士升的驳议看来,明显地他恨"富者兼并小民",而"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这见解倒是十分正确的,但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钱受"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已经亡了国了,而撰述《明李北略》与《明亡还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但也幸而有他们这一片同情,连带着使李武生的言论还能有这少许的保存,直到现在。
"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书,或者不仅限于"助饷"吧。因为既言到兵与荒,则除足兵之外尚须救荒。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结合明朝全力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然而大学士驳斥,大皇帝搁置,小武生仅落得保全首领而已。看崇祯"切责士升",浅识者或许会以为他很有志于采纳李武生的进言,但其实做皇帝的也不过采取的另一种"要誉"方式,"放之已足"而已。
崇祯帝,公平地评判起来,实在是一位十分"汲汲"的"要誉"专家。他是最爱下《罪己诏》的,也时时爱闹减膳、撤乐的玩艺。但当李自成离开北京的时候,却发现皇库扃钥如故,其"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十?)两,镌有永乐字"(《明季北略》卷二十)。皇家究竟不愧是最大的富家,这样大的积余,如能为天下富家先,施发出来助赈、助饷,尽可以少下两次《罪己诏》,少减两次御膳,少撤两次天乐,也不至于闹出悲剧来了。然而毕竟是叫文臣做文章容易,而叫皇库出钱困难,不容情的天灾却又好象有意开玩笑的一样,执拗地和要誉者调皮。
所谓"流寇",是以旱灾为近因而发生的,在崇祯元二年间便已蹶起了。到李自成和张献忠执牛耳的时代,已经有了十年的历史。"流寇"都是铤而走险的饥民,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乌合之众,在初,当然抵不过官兵,就在奸淫掳掠、焚烧残杀的一点上比起当时的官兵来更是大有愧色的。十六年,当李、张已经势成燎原的时候,崇祯帝不时召对群臣,马世奇的《廷对》最有意思:"今闯、献并负滔天之逆,而治献易,治闯难。盖献,人之所畏;闯,人之所附。非附闯也,苦兵也。一苦于杨嗣昌之兵,而人不得守其城垒。再苦于宋一鹤之兵,而人不得有其室家。三苦于左良玉之兵,而人之居者、行者,俱不得安保其身命矣。贼知人心之所苦,特借'剿兵安民'为辞。一时愚民被欺,望风投降。而贼又为散财赈贫,发粟赈饥,以结其志。遂至视贼如归,人忘忠义。其实贼何能破各州县,各州县自甘心从贼耳。故目前胜着,须从收拾人心始。收拾人心,须从督抚镇将约束部位,令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始。"(《北略》卷十九)
......
自成以四月十九日亲征,二十六日败归,二十九日离开北京,首途向西安进发。后面却被吴三桂紧紧的追着,一败于定州,再败于真定,损兵折将,连自成自己也带了箭伤。在这时河南州县多被南京的武力收复了,而悲剧人物李岩,也到了他完成悲剧的时候。
"李岩者,故劝自成以不杀收人心者也。及陷京师,保护懿安皇后,令自尽。又独于士大夫无所拷掠,金星等大忌之。定州之败,河南州县多反正。自成召诺将议,岩请率兵往。金星阴告自成曰:'岩雄武有大略,非能久下人者。河南,岩故乡,假以大兵,必不可制。十八子之谶得非岩乎?'因谮其欲反。自成令金星与岩饮,杀之。贼众俱解体。"(《明史。李自成传》)
《明亡述略》、《明季北略》及《剿闯小史》都同样叙述到这件事。唯后二种言李岩与李牟兄弟二人同时,而在二李之后,还说到宋献策和刘宗敏的反应。
"宋献策素善李岩,遂往见刘宗敏,以辞激之。宗敏怒曰:'彼(指牛)无一箭功,敢擅杀两大将,须诛之。'由是自成将相离心,献策他往,宗敏率众赴河南。"(《北略》卷二十三)
真正是呈现出了"解体"的形势。李岩与李牟究竟是不是兄弟,史料上有些出入,在此不愿涉及。献策与宗敏,据《李自成传入后为清兵所擒,遭了杀戮。自成虽然回到了西安,但在第二年二月潼关失守,于是又恢复了从前"流寇"的姿态,窜入河南湖北,为清兵所穷追,竟于九月牺牲于湖北通山之九宫山,死时年仅三十九岁(一六零六——一**五)。余部归降何腾蛟,加入了南明抗清的队伍。牛金星不知所终。
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一场大悲剧。李自成自然是一位悲剧的主人,而从李岩方面来看,悲剧的意义尤其深刻。假使初进北京时,自成听了李岩的话,使士卒不要懈怠而败了军纪,对于吴三桂等及早采取了牢笼政策,清人断不至于那样快的便入了关。又假使李岩收复河南之议得到实现,以李岩的深得人心,必能独当一面,把农民解放的战斗转化而为种族之间的战争。假使形成了那样的局势,清兵在第二年决不敢轻易冒险去攻潼关,而在潼关失守之后也决不敢那样劳师穷追,使自成陷于绝地。假使免掉了这些错误,在种族方面岂不也就可以免掉了二百六十年间为清朝所宰治的命运了吗?就这样,个人的悲剧扩大而成为了种族的悲剧,这意义不能说是不够深刻的。
大凡一位开国的雄略之主,在统治一固定了之后,便要屠戮功臣,这差不多是自汉以来每次改朝换代的公例。自成的大顺朝即使成功了(假使没有外患,他必然是成功了的),他的代表农民利益的运动早迟也会变质,而他必然也会做到汉高祖、明太祖的藏弓烹狗的"德政",可以说是断无例外。然而对于李岩们的诛戮却也未免太早了。假使李岩真有背叛的举动,或拟投南明,或拟投清廷,那杀之也无可惜,但就是谗害他的牛金星也不过说他不愿久居人下而已,实在是杀得没有道理。但这责任与其让李自成来负,毋宁是应该让卖友的丞相牛金星来负。
三百年了,种族的遗恨幸已消除,而三百年前当事者的功罪早是应该明白判断的时候。从种族的立场上来说,崇祯帝和牛金星所犯的过失最大,他们都可以说是两位种族的罪人。
而李岩的悲剧是永远值得回味的。
一九四四年三月十日脱稿
郭沫若
1892年11月16日生于四川省乐山县铜河沙湾,毕业于日本九州帝国大学,现代文学家、历史学家、新诗奠基人之一。
1914年,郭沫若留学日本,在九州帝国大学学医。1921年,发表第一本新诗集《女神》。1930年,他撰写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1949年,郭沫若当选为中华全国文学艺术会主席。
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历史研究所第一所所长、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中日友好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国文联主席等要职,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二、第三、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78年6月12日,因病长期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6岁。
请介绍一下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文章?
1944年3月19日,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在重庆《新华日报》上发表,连载4天。当时,抗日战争已由战略相持转入战略反攻。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下正全力以赴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并为建立自由、民主、独立、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为迎接胜利,推动斗争,郭沫若在纪念李自成农民起义300周年的时候,撰写了《甲申三百年祭》,第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态度对李自成的农民起义的原因、经验教训作了总结。全文大致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说明明朝末年,政治腐败,灾荒严重,崇祯昏聩,结果引起民变,弄出亡国之祸。第二部分叙述李自成起义队伍由小到大,终至推翻明朝统治,占领北京。其中特别详细考证了知识分子李岩的经历及其重要作用。第三部分说明李自成占领北京之后,不听李岩的主张,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忽略敌人,不讲政策,有些首领生活腐化,发生宗派斗争,最后终于失败。文章发表后,立即受到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重视,毛泽东多次指出要从李自成起义的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批示将《甲申三百年祭)作为中共整风的文件之一。该文在延安和各解放区多次印成单行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果您对本文的内容感到满意,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肯定。如果您对本文不满意,也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内容,可以查看文章下方的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