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美国,我就提倡不设置领海,航行自由。
那我就爽了,我们家船最大、炮最猛嘛。别人家门口随便玩儿。
没有人原意自己土地小,都想把自己的领土领海面积扩大。根据国际通行的《海洋法公约》规定,距离海岸线12海里以内都是一个国家的领海。但是美国没有加入海洋法公约,只是吧海岸线3海里划归领海。
不过这里人们要问,为什么美国不把12海里设置在领海线,而是把3海里作为领海基线呢?
这个要从国际航海实力上来讲。
例如因为美国不承认别人12海里基线,就可以到3海里以外12海里以内航行。从而美国的自由行业不仅有法律(尽管是美国的国内法)依据,而且也可以得到其他同党的认同,还是借口干扰别国最好的理由。不然,她就没有理由来别国自由航行了。
而其他国家由于没有能力远洋航行到太平洋近邻美国西海岸3海里处,也不能到达大西洋美国东海岸3海里处。所以美国的借口就等于打开了方便之门。
正是由于这样,美国至今也没过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是最近一些大国海军崛起个别战舰可以到美国海岸线12海里处巡航了。所以美国最近也颇为不爽。至于以后会怎么发展,估计美国随着时间推移,一定会与时俱进的。
12海里领海线是《国际海洋法公约》对一个国家内海不受侵犯的最大保证,任何一个国家的海军也不得进入他国的12海里领海线,这在国家领土意识中属于禁区,如果敢公然进入该区域,意味着赤裸裸地叫战,
但《国际海洋法公约》只能限制加入该组织的国家,很遗憾,美国没加入,,,
1958年,冰岛因为不愿与他国分享领海内丰富的鳕鱼,向周边国家提出“12海里”领海线内他国捕鱼船不得进入,这个提议惹恼了英国,经过三次“鳕鱼战争”,英国居然没打赢!于是由欧共体提议在海洋法公约里加入领海线划定,并允许冰岛拥有200海里的经济专属区和12海里领海线,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可以通过协商进入后共享,但12海里的领海线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禁区,进入就意味着侵犯,
但美国依据国内法的规定。只承认3海里领海线,这个就没办法,众所周知,美国强大的军力和国际影响力,不要说北美洲大陆,就是夏威夷群岛也没人敢靠近,他就是用这个3海里的法外之法来突破你的12海里领海线,虽然有点欺负人的意思,但这个概念已经成了没人能打破的“潜规则”(因为海洋法公约本身也是一本烂账,有些国家和地区根本没法划定12海里领海线),比如新加坡,由于狭窄的马六甲海峡,这个领海线你怎么给他划?于是在美国的倡导下,形成了那个我们耳熟能详的“无害通过原则”或者叫“自由航行”,霍尔姆次海峡,红海海峡,波兹普鲁斯海峡,直布罗陀海峡莫不如是,,,
美国也试图用这两个原则来突破中国的南海,但我们寸土不能让,因为中国在50年代国际社会不承认中国内海有领海线的情况下,在毛主席的推动下,以国内政策的形式出台了12海里领海线并向世界宣布,1996年正式通过《国际海洋法公约》和《大陆架法》进一步拓展出了200海里经济专属区至今,,,
突破领海线意味着挑战国家权威,美国这个“3海里”国内发基本上对大国形不成威胁,如果真想在海上开战,根本不需要在12海里这个危险的区域,高来高走的航母战斗机和精确制导导弹可以锁定双方的任何一个打击目标,所以现在这个12海里领海线和200公里经济专属区也就成了宣示领海主权的标志性存在,,,我们时刻准备着!
创建于2018.2.16编辑
强盗逻辑,国际惯例和联合国就是美国的擦屁纸。用完就扔,扔了还嫌脏。
你跟美国谈国际惯例,他跟你说地方特色;
你跟美国谈地方特色,他却跟你说国际惯例!
只许他打你,他打你叫维护自由民主!
不许你打他,你打他叫国际恐怖主义!
谁控制了海洋,就可以称霸世界。早在中世纪,一些西方国家的有识之士,就提出了有关争霸海洋的理论学说。尤其在工业革命以后,一些发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都视海洋霸权为国家的生命。直到十九实际末,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军事理论学者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创立了海权论学说,将海洋霸权推向了巅峰极致。
马汉认为制海权是一国称雄世界的基础。海洋的主要航线不仅能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同时马汉也强调海洋军事安全的价值,认为海洋可保护国家免于在本土交战,而制海权对战争的影响比陆军更大。他主张美国应建立强大的远洋舰队,控制加勒比海、中美洲地峡附近的水域,再进一步控制其他海洋。进而与其它列强一道取得对亚洲的控制权。马汉的海权论对日后各国政府尤其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影响甚大。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对马汉的理论推崇备至,其控制中美洲的“巨棒政策”是以马汉理论为基础。直到现在冷战结束后美国在世界上军事部署以及亚太地区的战略都仍然以马汉理论为基础。
美国政府视海洋为生命,更以控制世界海洋为霸权的基础。二战后美国建立了世界独一无二的强大的航母舰队,就是要美国的军事触角延伸到世界的各个角落。美国已经把所有的海洋视为己有,不允许有任何力量阻挡美国舰队达到世界的任何地方。这才是美国将领海设为三海里的真正目的。
1982年联合国通过了《海洋公约》,将各国的领海基线确定为12海里,并相应的确立了各国200海里的海洋经济专属区。美国认为这一公约危害了美国利益,拒绝签署和加入,现在美国仍然几个少数没有加入海洋公约的国家。
美国不承认联合国海洋公约,无非就是继续维持自己的海洋霸权,通过所谓的航行自由,显示美国在世界任何地区的军事存在,扩大和维持美国对世界的掌控力和影响力。
一旦各个国家都按照12海里实际控制了海岸线,并对相应的200海里经济专属区,也进行了一定的控制。必然对美国的所谓的航行自由造成障碍和影响,所以美国至今仍然拒绝参加联合国海洋公约,就是为自己的航行自由,制造理由,为称霸海洋创造条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尽管里根政府,已经修改了美国的领海基线,也扩大为12海里。但美国政府仍然以无害通过,航行自由的幌子,到处横冲直撞,肆意侵犯他国领海主权,其海洋霸权野心暴露无遗,各国政府和人民应该时刻提高警惕,共同抵制美国的海洋霸权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