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向Moderna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之后,特朗普政府还同时向该公司授予了疫苗的垄断性专利权,这意味着该公司可以随意为自己的疫苗定价。我们最终迎来的很可能是这样一种局面:中国疫苗先于美国疫苗上市,而我们在多付出几个月不必要的等待之后,得到的是研发资金由美国纳税人预先提供、价格却极为昂贵的疫苗。

令人遗憾的是,为这样一种局面承担责任的不应只是特朗普一人。虽然许多民主党人坚称,在政府资金支持下研发的疫苗应以合理价格上市,但民主党内并没有哪位大人物对特朗普政府向Moderna公司授予疫苗的垄断性专利权以及美国疫苗政策的民族主义倾向提出反对意见。

如果美国当初能在疫苗研发上推动构建全球开源合作框架,而不是任其形成今天这样美、德、俄、中互相竞争的局面,各国便能够在合作框架内互相借鉴各自的研发经验。其实,这样做并不会妨碍制药公司获取正当的利润。正如特朗普政府给Moderna公司的待遇那样,各家制药公司届时都可以获得政府的疫苗研发资金。与当下情况的区别仅在于,他们将不再获得疫苗的垄断性专利权。

由于没有任何公司拥有疫苗的垄断性专利权,一旦疫苗研发成功,世界各国的制药公司便可以为疫苗的大规模生产进行准备工作了。在生产疫苗前,任何一家制药公司无需获得任何人的许可。当然,疫苗的质量标准还是必须满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新冠病毒疫苗作为一种全球公共产品的可及性和可担负性都将获得保障。

我们能够理解,共和党人在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方面并不愿意选择上面的道路。因为这会让美国公众意识到,在为新药研发提供资金这个问题上,还有比向制药公司授予垄断性专利权更好的机制。令人感到失望的反而是民主党人,因为他们似乎在这个问题上与共和党人采取了相同的态度。

无论动机如何,特朗普政府资助制药公司进行疫苗研发的做法,也许最终为后世提供了一个很值得参考的案例(如果有人对这一点感兴趣的话)。在过去10年里,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已经在备受重视的生物医学研究上花费了数千亿美元,其中大部分资金都流向了基础研究领域。而传统观点也一向认为,如果把资金划拨给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等政府研究机构让其研发新药、进行临床试验等非基础研究工作,这其实与让那些资金打水漂并无区别。

如果在政府资助下,Moderna等制药公司果真能够成功研发出新冠病毒疫苗,进而发展出好的疗法,那么这就意味着政府资金也可以有效地用于非基础研究领域的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我们应该乐见持各种观点的人在这一问题上展开严肃的辩论:我们是应该让纳税人为新药研发买单并让大家享受到便宜的药价,还是应该延续当下这种“垄断性专利权”药物研发模式呢?这应该是一场很有趣的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