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台湾联电正在南亚科技研发32nmDRAM制程,福建晋华想出资3亿美元从联华那儿采购研发设备,然后再给联电4亿美元当技术研发费用,等开发出DRAM技术成果后,归双方共有,并转移到晋华量产。

按说这完全是个正常的技术合作项目,然而正当2017年两家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美光来搅局了。

美光先是从台湾的台中法院起诉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说是从美光窃取了DRAM商业秘密并泄露给联电,而联电则表示根本没这事儿,并保证晋华收到的技术跟美光没关系。

美光看这客场不行啊,干脆转到主场吧,于是,就又向美国加州联邦法庭控告晋华和联电联电对晋华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并且保证晋华收到的技术都是干净的,和美光没有关系。

2018年,美光公司向美国加州联邦法庭控告福建晋华公司和联电公司,宣称联电窃取其存储芯片的知识产权,包括关键技术,并交给晋华。

当时,美国加州联邦法庭本来是把美光的诉讼驳回了,可没想到美光竟然唆使美国司法部对晋华、联电以及晋华总经理陈正坤、两名曾任职瑞晶工程师共三名个人提起诉讼,指控两家公司涉嫌窃取美国存储芯片公司美光科技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这直接导致福建晋华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出口管制清单,禁止其从美国供应商处购买重要的设备和材料。

美国商务部宣称:“福建晋华即将增加DRAM的大量生产能力。这些即将增加的生产能力,有可能是根据来自美国的技术,威胁到了美国军事系统基本供应商的长期经济生存能力”。

这当头一棒让原本答应跟晋华合作的联电撤出技术骨干,终止了DRAM共同开发计划,同时,欧美半导体设备厂商也撤走了为晋华提供技术支持的员工。

这个无妄之灾让晋华错过了腾飞的最好时机,被同年成立的长江存储和合肥长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事实上,这并不是美光第一次搞这种下三滥的产业攻势,早在1985年,美光在日本人身上玩儿过一次了。

当时,日本的存储芯片势头正猛,美光也是先提起诉讼,然后美国商务部跟进发起对日本倾销案调查,迫使日本在1986年签下终止倾销并开放日本市场的五年协定,然后美光趁势长驱直入,三年内销售额涨了10倍,赚得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