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称,在掸邦南部多个乡镇,Langkher镇、Namzang镇、Hopong镇、Hsihseng镇、Laikha镇以及Mongkeung镇,罂粟种子旺销,播种面积也在不断扩大。 截至6月的信息显示,金三角地区海洛因价格为31万-32万泰铢,比之早前9700美元价格也有所上升。

  国际合作有短板

  金三角毒品形势的变化发展向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提出了加强国际禁毒合作的紧迫任务。

  文章称,1991年5月,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北京主办第一次中国、泰国、缅甸和联合国禁毒署高级官员会议,商讨开展次区域禁毒多边合作的设想。1992年6月,中国、缅甸和联合国禁毒署在缅甸仰光签署了《禁毒谅解备忘录》,确定在次区域禁毒合作中保持高级别接触。1993年10月,中、缅、老、泰和联合国禁毒署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次区域禁毒合作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并签署了《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1999年中国政府又派代表出席在日本和老挝召开的次区域部长级会议,继续积极推动次区域禁毒合作。自1996年以来,中国还相继与缅甸、老挝建立了边境地区缉毒执法合作联络官制度。

  文章称,中国政府尽自己的力量,积极帮助周边国家开展禁毒工作。从1990年起,中国云南省通过技术援助、农业支援、发展旅游业和边境贸易等多种形式,主动帮助缅甸北部和老挝北部传统罂粟种植区开展替代发展工作,到2000年底替代种植面积已达113万多公顷,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助于减轻金三角毒品对国际社会的威胁。

  文章称,上世纪90年代以来,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泰国等国逐渐建立和加强了双边、多边和区域性的国际禁毒合作,签署了一系列的协定。从1994年起,越南、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及联合国禁毒署定期在这些国家轮流召开“东亚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国高级官员会议”,主要讨论、制定、检查联合禁毒规划中的问题及规划执行情况并互通禁毒情报。

  文章称,1999年5月,湄公河小区域六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和中国)抵制跨境毒品走私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会议就各国间的禁毒合作问题达成协议并发表了《万象声明》,声明强调:湄公河小区域六国决心在禁毒工作上进行更有成效的合作,以履行联合国第20届大会特别会议关于在2008年减少世界毒品供应的决议。

  在1999年7月举行的东盟外长会议讨论了有关打击贩毒等跨国犯罪活动的问题,签署了《东盟无毒品联合宣言》,宣布东盟成员国将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在2020年消除各成员国的毒品生产、加工、贩卖和使用,充分发挥地区反毒机制的作用,加强打击毒品走私方面的区域性合作。

  在今年连续出版18年的新《中国禁毒报告》中就强调,实施境外除源战略,务实开展禁毒国际合作。把解决境外“金三角”地区毒源危害摆在禁毒国际合作首位,进一步推进缅北、老北地区禁种除源工作。落实禁毒国际合作框架协议,参与多层次禁毒合作机制,开创执法合作、司法协助、情报交流、人员培训相结合的禁毒国际合作格局。

  民族问题解决是前提

  文章称,湄公河血案后,有人提出,是否可以比照各国在亚丁湾联合打击海盗的方式,在湄公河这条国际河流,开展相关国家联合护航模式;在金三角地区,由各国武装力量联合介入。不过,有关专家指出,这一设想在相当长时间内难以实现,因为涉及复杂的国际法问题和授权问题,同时,老挝、泰国、缅甸未必欢迎中国武装力量介入,这些国家彼此之间也心存芥蒂。

  而且,复杂的地理环境和民族构成也让各国望而生畏。

  “金三角”地处缅、泰、老三国交界,特殊的民族习性和生活方式给禁毒工作增加了无限难度。即便缅泰老三国各自采取武装清剿匪行动,他们也会利用山林之便从这一国逃到那一国,而绝对没有哪一个国家愿意别国的武装力量大举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