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评论,执法船,海洋,航速]:

中国海域辽阔,但拥有的海洋执法船数量有限,吨位偏小,和其他发达国家差距甚大,无法满足新时期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海洋权益的需要。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展开,“建设海洋强国,发展蓝色经济”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必将有一批大型、现代化的海洋执法船加入到海洋维权的事业中来。本文初步探讨适用于中国海洋维权需要的海洋执法船舶应具备的特点。

一、目前中国海监海上执法能力的不足之处

中国海监虽然近几年陆续装备了数艘千吨级执法船,但目前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东海总队、南海总队所配备的海上执法船舶,一半属于20世纪70年代所装备的船只,整体吨位小、数量少,更无法满足到每千平方公里海域内配备一艘的要求,不能适应新时期保护中国海洋资源、维护海洋权益的需要。特别是近两年,中国东海、南海等海域发生争端和对峙事件明显增加,诸如外籍调查船侵犯我国权益、钓鱼岛撞船、渤海溢油之类的突发事件,都需要海监执法船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以制止、控制事态的发展,但就目前的船舶力量很难做到这一点。

2010年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发生的撞船事件,就明显表现出这一点。撞船事件发生后,我国政府虽然派出了渔政执法船,但渔政执法船到达事发海域时,我国被撞渔船及渔民已被日方扣押,而渔政执法船却受到了数倍于其自身的日本海上保安厅巡视船的监视和干扰。正是因为缺乏足够数量的大吨位执法船,中国无法像日本海上保安厅那样对敏感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巡视,遇到突发事件很难迅速作出有效反应。

二、几点思考

据媒体报道,为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中国计划在未来5年内建造36艘海洋执法船。笔者认为,随着这一批新一代海洋执法船的入列,我国的海上执法船舶力量在整体吨位、续航能力、功能等方面都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但大批量增加数量的同时,就目前东海区海上执法船舶而言,至少还需考虑4点。

第一,目前中国海监装备的大、中型执法船的航速较低,一般都在20节左右。据报道,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刚入列的海洋系统最快的执法船“中国海监75”船,双机并车航速也才达到不低于20.6节的航速。作为非军事用途的执法船只,对于航速的要求虽不是很高,但高航速对于提高执法船在敏感海域的管控能力,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东海海域更为重要,以钓鱼岛为例,若遇突发事件,中国执法船至少应在5小时内抵达,否则将错失最佳时机,由主动变被动。

第二,目前中国大、中型执法船虽然正向大吨位、远航程、高技术等方向发展,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船设计、建造、应用基本各成体系,不统一,甚至海监系统内的新建船舶也尚未达到系列化、标准化建造和设计。各自设计建造虽然体现了各部门的特点,但增加了设计、建造、人员培训等各方面的成本,同时增加了后期维护的难度。各执法部门在相近吨位的执法船上能形成标准化、系列化,并根据各自不同的要求进行微调,这无疑对今后中国海上执法力量的发展会起到建设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