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宪法,日本,修宪]:

  中国的媒体一谈及日本的宪法总是将其称之为“和平宪法”,甚至平面媒体还冠以书名号,称之为《和平宪法》,似乎日本宪法的正式名称就是《和平宪法》。这是在误导公众。其实,日本现行宪法的正式名称是《日本国宪法》,所谓“和平宪法”是个伪称谓。

  那么,所谓“和平宪法”的称谓是怎么来的呢?据国内一位日本问题专家介绍:过去,中国、苏联和日本左派都长期批评美国强加给日本的这一宪法。当时日本右派中的一部分就辩解说,这个宪法是“和平宪法”,应当拥护。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日本右派政党,如自民党等要求修改宪法中的第九条,左派政党反对修改宪法,因此也称其为“和平宪法”。现在我们口口声声叫它“和平宪法”是不应该的,更不应该加上个书名号。现在日本媒体几乎都不像中国媒体那样称其为“和平宪法”。据笔者长期阅读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媒体和智库研究报告,也鲜见有“和平宪法”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