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美国打着监控“非法捕捞”和海域感知情报共享平台建设的旗号,在南海与周边国家组建海上执法力量,对我国在南海的渔业存在和执法活动构成挑战。南海既是我国海南、广东、广西等沿海地区渔民赖以生存的传统渔场,又同时涉及与部分周边国家的岛礁领土主权和海域管辖权之争。美国以扩大海岸警卫队前沿部署,联合日澳,借助“随船观察员协议”选择性地利用一些南海周边国家作为“代理人”,强化在南海对我国作业渔船和执法力量的监视和抗衡,势必对我渔船(民)在南海的安全生产及海警执法活动造成严重干扰。

第二,中美海上力量的对峙和冲突料将从西太平洋延伸到南太和印度洋地区。拟议中的美国海域感知计划覆盖从印度洋、东南亚到南太平洋的整个海域。随着美国这一计划付诸实施,以及中国海上力量的活动范围常态化地向印度洋和南太平洋地区扩展,中美海上力量的博弈无疑也将随之扩大。

第三,因渔事纠纷而引发的外交事件和法律诉讼案件可能会相应增加。美国目前与一些南太国家签订了“随船观察员协议”,这是美国海岸警卫队以帮助南太国家执法的名义直接干预我国远洋渔业活动的所谓“法律依据”。未来,一旦美国的新倡议落地实施,中美围绕“如何界定非法渔业活动”“争议海域海上执法活动”等涉海争端将会增多,甚至可能由此引发外交事件或法律诉讼案件。

面对美国的谎言和“明修栈道暗渡仓陈仓”的把戏,中国可从以下方面入手予以应对。

其一,对“IPMDA”进行风险评估。针对美倡议在不同海域和对我国渔船、商船和执法船只可能构成的威胁进行科学评估,警惕美借此联合南海国家坐实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并从加强自我管理、完善法律手续和提供必要护航护渔等方面制定应对和反制措施。

其二,当务之急是构建基于事实和数据支撑的远洋捕捞话语体系。本世纪初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可持续和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为导向的远洋渔业,且成效有目共睹。一方面,我国采取捕捞总量控制、逐步减少渔船数量等强制性措施,同时出台自主休渔等创新举措。另一方面,通过鼓励扶持现代化海水养殖,有步骤地减少对近远海传统捕捞的依赖。针对美国构建的“非法捕捞”话语霸权,我应先破后立,不能听之任之。

其三,在建立民用并可共享的周边海域态势感知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区域海洋渔业治理合作。南海周边国家大都高度依赖于传统捕捞业,海洋渔业亦为印尼、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南海沿岸国贡献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我国应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依托共享性海域感知信息平台,倡导建立南海渔业可持续发展合作机制,以区域联合渔业资源调查、联合执法、订立区域性的渔业保护公约等方式,通过限制捕捞作业渔具、实施配额管理等途径,把南海打造为区域海洋渔业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典范。(作者是中国南海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理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