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武器,中国,俄罗斯

 

  批评家称,中俄的条约有个明显的疏忽,即忽视了太空武器并不一定要在太空才能制造破坏的事实。破坏太空物体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害的武器可以在地面上进行存储和部署。让人害怕的是,这项技术已经到位:2007年,中国发射了一枚强大的、精准的地基导弹,摧毁了一颗退役卫星。这种“好斗”的展示表明了地空武器可以有效地摧毁在轨目标,也说明了由此产生的危险的、不可控的残骸会对其他太空物体造成附带损害。 美国拒绝签署该条约还涉及到政治因素。对中国和俄罗斯来说,提出这种削弱美国太空自信的条约是有好处的——可以让其他国家有机会赶上。然而,从美国的角度看,这种条约会对美国的技术优势造成破坏。“如果你已经领先,你就不愿意被约束,” 弗里兹称。

  意识到事态可能会升级,一些国际组织一直在通过开放式沟通和透明的倡议来努力缓解紧张局势。欧盟提出了一项在法律上不具备约束力的外太空活动行为准则,被称为“太空交通规则”。太空就如公海一样,不属于任何国家,因此太空法可以从海洋法中寻找法律先例。“当两艘船只在海洋上交会,他们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就能推断出对方图谋不轨,” 弗里兹解释称。因此,CCOSA建议国家间应该友好一点,保持沟通、表明善意,比如公开告知其太空发射计划,如果他们的卫星发生了故障,也应该通知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