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女子闫女士死亡5年零11天后,丈夫马先生才知道悲剧原本可以避免:如果当初110接警员梁某没有玩忽职守,妻子可能不会死。

4月13日,马先生看到了一份裁判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上说,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认为,漯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梁某接警后,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紧急求救的人民群众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保护,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梁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人民利益遭重大损失是指“两死一伤”案,案件的始作俑者是漯河市当地男子曹某。

相关判决书显示,2015年4月1日晚,时年25岁的曹某和妻子董某发生争吵。4月2日0时30分,董某拨打110报警,多次称:“要出人命了”。接警员梁某却没有处警。随后,曹某先用刀划,再用手掐,导致董某死亡。直到4月2日早上,董某母亲才发现女儿已经死亡。

至少出警晚了六个小时的漯河警方没能阻止接下来的命案:曹某于2015年4月2日上午10时闯入何某家中,持斧砍其头部,致其重伤;上午11时,他又闯入闫某家中,抡锤击打其头部,致其死亡。记者发现,曹某三次作案地点均相距不远。

4月15日,曹某母亲说,儿子与何某、闫某素不相识,其对不起三家人,也让自家陷入深渊。

目前,凶手曹某已执行死刑,重伤者何某的丈夫刘先生起诉漯河市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官司,已开庭还未判决;马先生也打算和刘先生一样,起诉漯河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孤僻男子 残忍弑妻

不幸的婚姻是有前兆的。

4月15日,曹某母亲向记者介绍,她和丈夫靠种地为生,育有两子,1990年出生的曹某是家中老大,性格倔强,还有些孤僻,打小就不服管教。中专毕业后,曹某在市区打工,时常埋怨家里穷,不能帮衬到他。

曹某弟弟称,哥哥和董某认识约半年便结婚了,结婚时也没通知在外打工的他赶回参加婚礼。婚后没多久,曹某给他打电话说,经常吵架,不想和董某过了,想离开漯河去他那打工。但他没能帮哥哥找到工作,此事便作罢。

谁也没有想到,曹某和弟弟通完电话两个多月后,就将妻子杀害。

(2016)豫11刑初5号判决书记载,2015年4月1日晚,曹某和董某在位于漯河经开区东方红路一公租房小区的家中,发生争吵。曹某先用水果刀划伤董某脖子,后用手扼住董某脖子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董某系生前被他人钝性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换句话说,董某没有死于水果刀下,而是被丈夫曹某掐死的。

董某死前曾向母亲和婆婆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