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判决书载明,董某曾在案发当晚,给母亲杨某打电话称,曹某掐她脖子,杨某就给曹某母亲代某打电话让她劝曹某,后董某又给杨某发了三条异常短信。第二天早上,杨某发现女儿董某死在其家中。

代某称,案发当晚,她先后接到过儿媳董某和亲家杨某电话,于是她电话劝说儿子曹某,曹某表示听从。

除向母亲和婆婆求救外,董某当晚还拨打了110。判决书记载,董某用自己手机拨打110报警,多次称“要出人命了”,地点在“召陵河东王”。

值班接警员梁某对此却无动于衷。(2016)豫1104刑初112号判决书上记载,2015年4月2日0时30分,梁某在漯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董某报警电话后,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大意,没有回拨电话并及时处警,导致董某被其丈夫曹某杀害。

女子深夜报警未获处警 致两死一伤后接警员被判玩忽职守罪

重伤前的何某面庞清秀,笑靥如花;重伤后的何某目光呆滞,口齿不清。受访者供图

如花女子 毁于斧下

弑妻后,已经陷入疯狂的曹某并没停手。他从东方红路的家中出走,来到三里桥村。地图软件显示,两地相距9.8公里。

判决书称,2015年4月2日上午10时,曹某到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村何女士家中,被何女士发现后用斧子击砍其头部、颈部数次,后逃离现场。何女士被人发现后送入漯河市中心医院治疗,经鉴定,何女士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4月15日,记者与何女士视频时看见,即便已是4月,她仍穿着棉鞋和棉裤,坐在轮椅上的她面容憔悴,口齿不清,无法正常交流。

她原本不是这般模样。她残疾证上用的是受伤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她面容清秀,笑靥如花。

何女士丈夫刘先生介绍,曹某行凶时,二儿子出生才几天,妻子正在坐月子。为给妻子治病他花了20多万,这钱是他借遍亲朋好友得来的。目前,曹某民事赔偿还未履行,他还欠着外债。

34岁的刘先生哽咽道,他要照顾瘫痪的老婆,拉扯两个孩子,日子过得很苦。特别是二儿子问他,为什么别人的妈妈可以带小孩去超市,自己的妈妈却不能走路,他心里不是个滋味。

刘先生称,他本以为苦日子全是拜曹某所赐,直到2017年12月底的一次意外发现。

意外发现是指,刘先生在裁判文书网上搜到了上述的(2016)豫1104刑初112号判决书。

除前述的梁某犯玩忽职守罪和免于刑事处罚外,判决书还显示,该案公诉机关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指控,梁某辩称,因为自己业务不熟导致后果发生,犯罪情节轻微请求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认为,梁某的行为仅是工作上的失误行为。三名被害人两死一伤的结果是因为曹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能直接归因为梁某。且即便梁某回拨了电话,也不能阻止董某死亡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