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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林说:“我们注意到,没有国家会公开宣称为商业利益窃取情报是可以接受的。即便在此案中,中国也没有尝试为指控辩解。相反,他们予以否认。”

  文章认为,奥巴马政府为美国刺探外国公司情报提供的辩护词是,它的目的仅仅在于洞悉外国政府,尤其是国有企业受该国领导人影响或控制程度很高的国家的政府的情况。根据美国的制度,侵入一家中国石油公司的电脑系统以弄清中国的能源战略是公平竞争。但把该情报传递给埃克森美孚公司,以让它比中国竞争对手更具优势,则是被禁止的。

  卡林试图把纯粹的经济间谍活动描绘成不符合外交政策准则的行为,称这是削弱自由市场原则、企业家精神和私有制的犯罪行为。事实上,奥巴马政府如今认为,经济间谍活动在道德上不可接受,即使是行为者本身也不会予以承认。

  卡林说:“我们认为,不应随随便便地把一个人的工作成果拿走,然后给别人。”他还说,司法部经常对国内外侵犯知识产权的个人提起诉讼,不能因窃贼是军官就“不予追究”,“我想这不是美国人民希望我们作出的区别对待”。

  文章称,中国绝不是唯一窃取外国机密以增强本国经济或公司实力的国家。现任和前任情报官员表示,法国情报机构经常窃取外国公司的生产设计和其他商业秘密,并把这些情报交给法国公司。以色列政府则涉嫌窃取外国军事情报以增强本国的国防工业,当然还有国家安全。虽然这些国家均不承认从事经济间谍活动,但它们未必会把这种行为视为禁区,或者不符合国家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