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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2012年冬季征兵开始 国防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3)

中国新闻网 2012-11-01 09:16:32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五个方面:

(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4)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

(5)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2011年8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需要具备基本条件,如:本科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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