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中国拟修改法律称可拒外籍船只过领海 要求潜艇上浮
观察者网 2017-02-20 08:59:21
最近,国务院就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对于可能损害海上交通秩序的外国船舶,中国有权拒绝其通过,此外,外国籍潜水器通过领海时,必须上浮。
资料图:美国弗吉尼亚级核潜艇
据中新网援引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14日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海洋权益维护的相关制度,同时,完善了海上搜救和事故调查方面的具体制度。
征求意见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中国有关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国内立法,增加了外国籍船舶进出领海管理、无害通过、紧追权、驱逐出境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其中,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籍船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可能损害海上交通安全或者秩序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通过。
中国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海上交通安全的需要,可以在领海内划定并公布特定水域,暂停外国籍船舶的无害通过。
观察者网查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部分“领海和毗连区”,其中规定,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通过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无害的(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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