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相信很多人对刑法渎职罪司法解释的解读是什么和渎职罪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刑法渎职罪司法解释的解读是什么和渎职罪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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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渎职罪司法解释的解读是什么?

渎职罪司法解释的解读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如下: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三十五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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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法律主观:

渎职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赂,同时构成罪的,以渎职犯罪和罪数罪并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赂,同时构成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罪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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