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您是否对企业用购入的已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原矿加工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4号公告的会计分感到陌生?别担心,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关于企业用购入的已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原矿加工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4号公告的会计分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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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购入的已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原矿,加工成精矿,是否还要缴纳资源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用已纳资源税的应税产品进一步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不再缴纳资源税。
因此,企业用购入的已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原矿,加工成精矿,不需要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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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4号公告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税总公告2016年第54号: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明确

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现将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作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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