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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
截至2021年2月19日,张志超案真凶未找出,只是宣布张志超无罪释放。
山东省高级人民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怀江、马玉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再审查明,2005年1月10日6时许,被害人高某与同学王某某从高某家中离开。6时15分左右,二人进入临沭县第二中学新校分手后,高某失踪。同年2月11日14时04分,临沭县接临沭县第二中学教师于某某报警称,在主教学楼三层西侧一停用的厕所内发现高某。
经鉴定,高某系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山东省高级人民再审认为,临沂市中级人民原判决据以认定张志超、王广超犯罪事实的主要依据是两名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的印证。
但本案无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张志超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宣判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王广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申请赔偿。
扩展资料:
张志超系临沂市临沭县人,1989年5月生,案发前系临沭二中新校区高一学生。2005年1月10日,临沭二中分校一间男生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经过该校部分学生的证词,临沭警方认定时年16岁的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张志超被临沭警方带走调查,随后被刑拘、批捕。
2006年3月,张志超被临沂市中级人民判处无期徒刑。其同学王广超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广超也被改判无罪。一审判决下达后,张志超并未提出上诉。直至五年后的2011年,他在一次与母亲马玉萍的会见中让母亲请律师申诉。
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将其申诉驳回。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又以“无证据证实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为由,再一次驳回申诉。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对张志超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此案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随后,该案历经6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淄博中院开庭,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改判张志超与王广超无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无罪!山东“张志超案”13年后再审宣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张志超“”案再审改判无罪
因被控奸杀同学,16岁蒙冤被判无期却不敢上诉,为何五年后才敢喊冤呢?
16岁是一个什么样的年纪?青葱少年,未来有着无数的可能。但是对于张志超来说,16岁可能意味着黑暗,意味着未来漫长的黑暗,16岁,他被控奸杀同学,蒙冤被判无期徒刑。
2005年2月11日,地点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具女尸在一个废弃的男厕中被发现,经调查得知,死者系第二中学已失踪了一个月的女孩刘婷。刘婷的头部套着一个编织袋,下身,有多处刀伤。刘婷在学校是公认的漂亮姑娘。
当天晚上,16岁的张志超被警方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并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根据相关的线索和证据,警方认为在2005年1月10日,张志超偶遇刘婷,遂起歹念,随后用铅笔刀将刘婷逼入废弃的厕所,捂住刘婷口鼻掐住脖子,后对其实施,最终导致刘婷窒息死亡。作案后张志超遇到好友王广超,告诉其后让王广超帮其守门,张志超前往小卖部购买一把锁将厕所门锁住后离开现场。
2006年3月,临沂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超罪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广超则以“虚假证言,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两人没有选择上诉。
此后的几年中,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每一周都会来看望狱中的张志超,她希望从儿子的口中听到这事情不是他做的。但是张志超每次见到母亲就只是哭,不说一句话。
一直到了2011年,在狱中的张志超看得知有很多冤假错案都被了,在马玉萍再一次来看望他的时候,张志超告诉母亲,他是被冤枉的,之前一直不敢上诉,因为他的有罪供述来自于刑讯逼供,让母亲为他伸冤。
自此之后,马玉萍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道路。但是这条路要远比她想象的困难,2011年3月,临沂中院驳回申诉;2012年11月,山东高院驳回申诉;2014年,临沂检察院不予抗诉。理由皆是: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是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在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研究,他认为本案基本就属于疑点重重,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很可能就是一件冤案。
张志超的供述就很有问题,张志超的供述越往后越符合犯罪现场的情况,张志超最初的几次供述为了死者,在死者尸检结果表明死者不曾被后,张志超的供述变成了不曾死者。张志超翻供曾遭遇刑讯逼供,为张志超的供词签字的老师表示,他连张志超都没有见到,就被要求在供词上签字。
给张志超定罪的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有一王姓男同学曾经作证在案发当日6点23分左右听到女孩惨叫声,然后他跑出门后看到张志超与王广超在案发厕所门口。在警方认定的案发时间2005年1月10日6点20分左右,而学校在6点15分升旗,6点20分跑操,6点35分左右返室,有四名同学证明张志超参加了升旗仪式,即使是张志超在升旗仪式后作案,几分钟内他要完成并藏好,然后还要跑到小卖部买锁并返回现场锁住厕所,这个时间是不可能的,小卖部老板也证实,他的小卖部从不曾在6点20分开门,都是在7点之后。
警方也没有获得给张志超定罪的直接证据,包括毛发、等。另外考虑案发的天气比较寒冷,大概会在15至30天内出现腐败,但是刘婷在被发现后基本完好。
尽管申诉多次被拒,马玉萍始终相信自己的儿子是冤枉的。多年的申诉让马玉萍的经济状况很不乐观,她下岗在家,但亲人朋友以及关心惨的热心人士给了她很大的支持,李逊和王殿学两位律师也是免费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2016年和2017年,最高人民三次通过远程接访系统接受视频接访,了解案情。而最终,2017年5月2日,最高人民正式立案审查张志超奸杀案,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作出再审决定。
有人问申诉了7年马玉萍开不开心,马玉萍说开心,因为终于再审了,但是她还说她真的开心不起来,因为儿子一天没有无罪释放,她心里就无法得到安宁。希望下一个春节的时候能够跟儿子一起过,马玉萍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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