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唐山蛋糕店事件嫌疑人落网如果属实会面临哪和唐山蛋糕店被打砸两名主要嫌疑人落网他们当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唐山蛋糕店事件嫌疑人落网如果属实会面临哪和唐山蛋糕店被打砸两名主要嫌疑人落网他们当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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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蛋糕店事件嫌疑人落网,如果属实,会面临哪些处罚?
相信这个事不用介绍,大家都知道了,这次实名举报,应该也是无奈之举,要不是因为唐山事件,这位老板应该不会发声举报,出此下策完全是被逼的,这次终于找到机会了。
而唐山警方处理也非常及时,并且发了通报:本案的主要嫌疑人史某及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视频中的蛋糕店店主姓孟,他提到,长期受史某等人的威胁恐吓,而且对方还安排社会闲散人员到打砸了他的店铺。从2021年7月就开始了,史某等人多次前往其蛋糕店敲诈勒索。有一点非常让人愤怒,对方竟当着警察的面威胁他,说不会遵从法律,有自己办事的方法,哪怕坐牢也无所谓。
店主孟先生还说,史某女同学王某某捏造债务,把自己变成了债主,然后委托史某对他进行催债,完全是敲诈的行为。
而且网上的监控视频相信大家都看到了,某天深夜,一男子穿着帽衫、戴口罩进入店内。手中带着疑似锤子的物品打砸店铺,柜台玻璃基本全部被砸坏。店内打的不满意,还到店外砸。
法律需要的是证据,这点想必大家都知道,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而店主的举报视频中有理有据。还有电话录音和打砸店铺的视频。如果内容属实,罪犯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损坏财产罪。
首先是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看到没,这和店主的举报完全吻合。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敲诈勒索罪,根据相关解释,价值2000元就可以构成刑事案件,就是大家说的犯罪。这起事件很明显,店主被敲诈勒索的钱财肯定超过了2000元。
其次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此刑罚的量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需要立案追诉。从网上流传的打杂视频和店主口述结合来看,其财物损失很大程度上超过了5000元。
当然了,具体什么情况,现在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属实,肯定要进行立案侦查。而最终会面临什么处罚,还是看侦查结果和判决。
其实对于任何事件,大家都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发言一定要保持理性,这才是网络时代的新青年。
唐山蛋糕店被打砸,两名主要嫌疑人落网,他们当初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作案动机是为了谋取财物。
蛋糕店的主要嫌疑犯在犯案前,恶意杜撰了一笔债务给店主,并将自己摆在了债主身份上,委托另一人与自己一起向店主敲诈勒索,再次期间,两人多次进入店铺打砸闹事,甚至有一次还到店主家长,将其家人吓得不清,可尽管对方性质如此猖狂恶劣,店主在报案后依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该上门还是上门,该闹还是闹,让店主无法忍受他们的骚扰。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需要注意一点,在孟先生口中主要嫌疑犯之一的史某,曾经三次入狱,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5月左右刑满释放,可这样的人,回到社会后,依旧张狂跋扈,甚至当着警察的面,张口就来威胁他们犹如儿戏一般,让人不由毛孔悚然,对付这样藐视法律之人,为什么警方没有在现场就将其逮捕,为什么还能放任这个人继续在蛋糕店内行凶,难道在警察面前口出秽语无需承担责任,必须要有人命伤亡才能立案,对此笔者表示非常不解。
虽然现在嫌疑犯已经被逮捕,案件也在调查,可为什么这样一个性质非常明确,很好定性的案件,要逼得人家店主拿着身份证,站到媒体面前,才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到底是什么原因直接报警比不上网络举报,这一点我想值得所有人深思,也希望同类的事情能够越来越少,直到消失不见,希望法律能够真正做到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相信这些在案后,一个个如雨后春笋冒出来的举报者,内心依旧有信仰,仍然相信邪不胜正,或许乌云会遮住阳光,可终有一天会扒开云雾见月明,这就是他们再一次站出来为自己发声的原因,这时他们内心的暴力分子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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