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对于欧盟委员会的终裁认定,上汽深表遗憾,拟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将本案起诉至欧盟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周盛明 编辑/高莘)
10月30日下午,针对欧委会反补贴终裁,上汽集团发布声明表示:“对于欧盟委员会的终裁认定,上汽深表遗憾,拟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将本案起诉至欧盟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汽集团表示,此次欧盟委员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并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上汽已通过提交调查问卷、书面抗辩、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多种方式,提供了数以千计的文件材料和书面证据,进行法律抗辩。
据悉,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声明,在原有10%关税的基础上,中国出口生产商将被加征以下反补贴税:
比亚迪:17.0%;吉利:18.8%;上汽:35.3%;其他合作公司将被征收20.7%的关税;在提出单独审查请求后,特斯拉将被征收7.8%的关税;其他所有不合作的公司将承担35.3%的关税。
声明称,最终关税将自当地时间31日生效之日起开始征收。今年7月4日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的临时关税将不予征收。上述措施将在5年期限结束时到期,除非期间启动有效期审查。
在叠加了10%的基础关税后,针对上汽集团的关税高达45.3%。上汽集团认为,高额关税将推高欧洲消费者的购车成本,阻碍电动汽车在欧洲的普及步伐。
“目前,上汽正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增强自身应对欧洲贸易壁垒的适应能力,包括加大力度向欧洲市场引入搭载各种动力系统的全新车型,进一步丰富上汽MG在欧洲的产品序列,提升服务效能。”上汽集团在声明中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1月起,欧委会相关调查人员来到中国,对包括上汽集团在内的三家中国车企进行调查。对此上汽集团表示,集团按照WTO和欧盟规则,提供了所有与反补贴调查相关的必要信息。但对于欧委会调查涉及的诸如电池配方等信息,上汽集团称其属于商业敏感,不属于“必要信息”范畴。
今年7月19日,在欧盟应上汽要求举行的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上汽提出: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外国合资方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混淆为上汽的关联企业,纳入补贴率计算范畴;在调查过程中上汽已提交了数以千计的书面资料,但欧委会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据悉,10月30日,商务部发布声明指出,中方对裁决结果不认同、不接受,已就此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诉讼。中方将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全球汽车行业信息资讯机构JATO统计,2023年,上汽集团在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奥地利、爱尔兰、挪威、瑞典、丹麦、荷兰这13个欧洲国家的销量超过24万辆,在中国汽车品牌中位居第一,且是第二名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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