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很多人可能对2019年国家颁布的医保政策和医保最新报销政策2019年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19年国家颁布的医保政策和医保最新报销政策2019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2019年国家颁布的医保政策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全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明年实施
医保局近日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通知》提出,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此外,2019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启动运行的地区要抓紧出台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已启动运行的要实现制度深度融合,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保障功能。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是医保局成立后颁布的首个全国性政策,也是首次明确实现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表,意味着不久将彻底结束基本医保制度‘分群体设立’的局面。”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各提高40元,将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能力,确保制度健康持续运行。

返回目录

医保最新报销政策2019年

农村合作跨年度可以报销。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
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一)普通参合人员费用报销政策。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
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保险,如先由商业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补偿款和商业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返回目录

总结:以上就是本站针对你的问题搜集整理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