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针对决议草案条款的磋商中,面对各方产生分歧的条款之时,中国都坚持了从叙利亚人民利益出发,采用非武力方式解决危机的原则,从中斡旋,弥合了各方的分歧,使各方最终能够达成一致。决议通过后,中国外长王毅也表示,“中方将派专家参与销毁化武相关工作,并为此提供资助”,体现了中方的负责任态度。

尽管决议的通过对以非军事手段,解决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提供了机遇,但叙利亚国内的战争并未就此平息。就在决议通过不久,叙利亚国内又起冲突,反对派近日宣称,他们攻克了靠近约旦的一处边防站。这些也都在提醒各方,将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尽快提上日程。事实上,此次安理会通过的决议中,也明确要求落实日内瓦会议公报,呼吁召开第二次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国政府更是力促将“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与“销毁叙利亚化武进程”并行推进,具有积极意义。

吴思科认为,中国坚持的“并轨推行”极富建设性,两方面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在未来解决叙利亚地区冲突的问题上,中国有望发挥更加积极的影响,包括王毅外长提出的将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叙利亚境内的难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此外,中国还可以通过与地区领导人的接触,促使冲突各方达成共识。吴思科认为,“中国与叙利亚政府、反对派均有接触。此前,叙利亚反对派领导人就曾到访中国。中国可以在坚持以叙利亚人民的福祉作为出发点的原则之上,对各方晓以大义,弥合各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