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拜靖国神社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在对待甲级战犯问题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日本的国内法即公然否定了国际法,从而抹消了对侵略战争负有特定责任的领导者即“战犯”和“普通战殁者”的区别。

  按《旧金山和约》第11条规定:“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其他在日本境内或境外之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并将执行各该法庭所课予、现被监禁日本境内之日本国民之处刑。”

  1952年4月30日,日本制定了《关于援助保护战伤病者以及战殁者家属等的办法》(简称“援护法”)。之后,经几次修订,战犯家属也和普通战殁者家属一样获得“援护”。1953年8月,日本重新修订实施《军人恩给法》,将战犯被处死、服刑期死亡列为“因公殉职”,将被拘押期间列入“在职”并发给“恩给”。也就是说,根据国内法,日本已不存在“战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