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柬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领域取得哪些成果?

答:在服务贸易规则方面,中柬双方参照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自贸协定通行规则,在该章就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主要义务作出承诺,还就透明度和国内规则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纳入了GATS项下关于自然人移动、航空运输服务、金融服务和电信的附件,总体看全面涵盖了当前国际服务贸易有关规则,将为双方服务贸易领域从业者营造公平、透明、友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和促进双方服务贸易和投资往来。

在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方面,双方通过正面清单方式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列明了各自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承诺,实现了高水平的双向市场开放。双方同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在中柬自贸协定中,双方均在已有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放水平。柬方在实验室研发、集装箱货运等部门作出了其最高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中方在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给予柬方高水平市场准入待遇。同时,与入世承诺相比,中方在社会服务、医院服务、体育和娱乐和专业设计等22个部门和领域作出了新的市场开放,在金融、环境、计算机、广告、海运和旅游等37个服务部门和领域作出了改进。双方在中柬自贸协定中的市场开放承诺均体现了各自给予自贸伙伴的最高水平。

问:中柬自贸协定在投资领域作出了哪些安排?

答:中柬双方在《中国—东盟投资协定》和《中柬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的基础上,同意进一步深化投资合作。一是以加强投资合作为重点。双方同意通过务实举措,促进双向投资发展,包括加强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信息的分享、加强投资机构交流、构建友好投资政策环境等。同时,强调便利双向投资,加强投资一站式安排,为工商界提供咨询和帮助,包括便利经营牌照和许可证申请等。二是倡导绿色投资。双方强调投资应该更加关注对绿色增长发挥的作用,提出投资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投资发生前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东道国也不得以放松环境措施为代价鼓励投资。三是将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确立为双边投资合作的重要支柱。柬方十分重视来自中方的投资,并愿与中方加强在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的合作。双方同意努力识别并分享投资信息和开展促进活动,鼓励此类投资合作。

问:您刚才提到,中柬自贸协定是第一个将“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独立设章的自贸协定。请您具体介绍下协定在合作领域的内容。

答:正如我刚才介绍的,中柬自贸协定是我国首个就“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独立成章的自贸协定,体现了两国共建“一带一路”的坚定意愿和信心。双方重申将深入落实中柬“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强调应全方位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同意深入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经济走廊等重点领域合作,鼓励两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产能和环保合作,推动协定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