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KUS的出现使这一辩论更加突出,马来西亚国防部长在3月份表示,AUKUS潜艇在马来西亚水域和水面上航行需要寻求许可。但是,这一观点并未得到广泛认同。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西方主要海洋和海军强国尤其反对这种观点,而且,美国在中国宣称的南海水域的航行自由行动也经常受到挑战。
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南海、台湾海峡或东亚地区的海上紧张局势加剧,一些东南亚国家会如何应对。人们已经对澳大利亚的AUKUS潜艇利用东南亚水域作为从澳大利亚到南中国海和更北的地区的国际海上高速公路表示担忧。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和平时期的相关国际法律框架。关于如何解释《海洋法公约》的辩论处于边缘地带,但其核心条款普遍得到了尊重。但是,如果区域性武装冲突爆发,必须预料到对可能被视为交战国船只通过中立水域的航行自由会采取不同的立场。土耳其援引1936年《蒙特勒公约》,拒绝俄罗斯军舰通过黑海,突出了武装冲突期间军舰航行的敏感性。
在东南亚,如果未来出现任何地区冲突,东盟成员国可能会特别保护其法律中立性。他们可能会单方面禁止交战国或支持争端一方的军舰进入其水域。澳大利亚现在和将来都需要进行外交基础工作,以确保奥库斯潜艇在任何时候都享有公认的航行权。
《东亚研究》2023年6月7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唐纳德-R-罗斯威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