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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甲午前日本战争准备称1879年提交攻占北京方略(4)

新华网 2014-04-23 12:17:49

甲午,中国,日本

  明治日本政治家的对华认识并非秘密。早在1883年6月参议山县有朋发表的《对清意见书》中,就有如下说法:“我国自与彼缔约以来,从出兵台湾、琉球处置到朝鲜事变之办理,虽说皆我国不得已而为之,究其实则凌驾于其势之上,大杀其威风。彼对我国抱有不平之意,已非一日。乘彼武备充实、内治稍修之机,或有人起而献策,称霸东洋,问罪我国,实不可测……如今内阁决议,确定以下军机之要。(1)前日议定之铁甲战舰,宜迅速竣工;(2)加速港口炮台之建设,布设水雷,以供内海防御之用;(3)万一不幸,彼开启战端,我国必举全力战而胜之,为此必制定非常政略,终止土木建设,禁止酒席宴会,凡奢华靡费无用之事,一概杜绝,上下一致,勇往直前,鼓动天下之大义。”(转引自大江志乃夫:《東アジア史としての日清戦争》,立風書房,1998年)

  这段论述表达了日本非常特异的危机感:中国对双方缔约以来日本的行为不满,实力强大时将对其进行报复。事实上,中日两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冲突,即663年日本两万三千人的侵朝军队在“白村江之战”中惨败后,日本的大和王因担忧遭到报复,甚至进行了迁都。

  中国诚然对日方的行为感到不满。然而山县只字未提的是,日本对中国的抱怨以及寻求报复,更符合此间日本政治家的对华认识。其实,1871年9月缔结的《日清修好条规》为中日两国自主订立的近代条约。日本最初的目的是获得“日清同格”,即获得与清国对等的地位,以便要求朝鲜开港通商。就此而言,日本实现了外交目的。问题在于,日本提供的条约原案以1861年的《中德条约》为基础拟成,包含了英法等在华获得的全部特权,尤其是片面最惠国待遇与内地通商权。这种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日本非常不满。1874年5月日本以琉球人被害为口实,出兵台湾;翌年7月,内务大臣到达琉球,胁迫其断绝与中国的宗属关系;同年9月,日本军舰云扬号在朝鲜沿岸进行挑衅活动。至此,双方条约所讴歌的“中日友好”精神完全成为空谈。1879年4月,日本“废琉置县”,两国为此开始了长达数年的交涉。日本的不安与怨念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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