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很多人可能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和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和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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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的认定

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所得认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刑法所得的认定为:

1、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性。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

2、所得具有经济价值。

3、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

4、所得只能由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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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法律主观:

1、非法生产商品的非法所得,按照非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原材料的购买价格。2、非法销售商品的非法所得,按照非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买价格计算。3、非法提供服务的非法所得,按照非法提供服务的总收入扣除服务中使用商品的购买价格。4、违反法律法规,为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所得,按当事人全部收入计算。5、承包案件,承包人提供材料的,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计算所得;定制人提供材料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计算所得。6、在传销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传销的所得,按当事人全部收入计算。团队薪酬传销的非法所得,销售自产商品的,按照非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买价格;销售非自产商品的,按照非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买价格计算。

法律客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所得认定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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