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对于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和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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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商业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票据。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提示付款。

扩展资料:

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2、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商业汇票可由付款人签发,也可由收款人签发,但都必须经过承兑。只有经过承兑的商业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商业汇票到期,因承兑人无款支付或其他合法原因,债权人可按照汇票背书转让的顺序,向前手中的一人、多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5、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6、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并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到期后,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银行不支付现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未提示付款后付款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追索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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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法律分析:银行承兑汇票七大必须记载事项:(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八条,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三十九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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