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今天(12月20日)报道:“伦敦强调黎智英是英国公民,年初已签发新护照,呼吁港府释放。英国印太事务国务大臣特里维廉(Anne-Marie Trevelyan)表示,英国外务大臣卡梅伦已经呼吁香港特区政府终止控告黎智英及释放他,并要求撤回《香港国安法》,停止起诉所有被控违反该法的人。英国政府指,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是英国公民,英国已经又向黎智英发出了新护照。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人员会每天出席黎智英的审讯以表达支持。”
[机智]评几句:幼稚,是不是外国人在英国犯罪就没事?黎智英既然是英国人,那不更坐实了外部势力破坏香港政治稳定吗?英国应该公开黎智英何时申领了英国护照,英国和他有没有任何秘密交易来损害香港利益?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破坏中国国家安全,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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