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南海仲裁案”的“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的立场,是依据国际法规则做出的正确决定。

第一,中菲两国南海争议的本质是围绕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归属争议和海域划界争议,菲律宾所提诉求明显不属于《公约》的调整和规范的事项,仲裁庭对此没有管辖权。然而,仲裁庭却对菲律宾故意将其诉求“包装”成关于《公约》解释与适用的争议不仅视而不见,而且恣意扩权和滥权,对与领土主权归属和划界密不可分的岛礁地位问题进行任意裁决。从而造成了判定中菲争议岛礁主权归属和海域划界的实际后果。

第二,中菲两国之间已经约定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两国间的南海争议,排除了诉诸第三方机制解决争议的可能,因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一节的规定,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不成立。

第三,中国政府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所赋予缔约国的权利,将有关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和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有关的争端作出了排除强制仲裁程序的声明。

第四,仲裁裁决的荒唐性、对南海和平稳定的负面影响,以及法律适用和证据采信方面的瑕疵,随着时间的推移已暴露无遗。

第五,裁决全盘否定了中国在南海的权利和主张。例如,裁决认为断续线(九段线)不合法、黄岩岛及南沙群岛的海洋地物均不能主张专属经济区、南沙群岛不能作为整体主张海洋权利、中国在南海的资源开发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依据等等。仲裁庭一方面单方面片面使用菲方提供的证据,另一方面却对中国有关方面提交的证据(如“法庭之友”)视而不见,并作出了完全有失公正、完全偏袒菲方、完全越权和滥权的裁决,裁决无公信和权威可言,对中国没有拘束力。

吴士存:中国崛起施压西方?他们只是更习惯中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016年7月12日,崔天凯在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演讲中表示“中国不会屈从于任何压力,不会为了几句好评拿核心利益做交易” 视频截图

记者:中国近年来对南海周边的国家关系和外交政策处理是什么样的?

吴士存:中国一直以来都奉行“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外交政策,并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与合作,把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同南海周边国家共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在这方面,中国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务实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