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王安联系苏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转而联系上市林业站,对方为小熊猫联系了托管单位——苏州市上方山森林动物园。

  谁知,入住动物园后,小熊猫的反应更加激烈,一旦有人靠近就十分狂躁。工作人员发现它拒食,想等它情绪稳定后再行体检,但第二天一早,可怜的小家伙已蜷缩一团,毫无反应。

  动物园对小熊猫进行解剖,发现心脏内有积液、心肌出血、肝脏破裂。“这是环境频繁变化后的典型应激症状,符合野生动物被抓捕和长途运输后受到惊吓致死的症状特征。”解剖人员说。在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郑佳俊提醒下,为固定证据,王安对解剖人员制作了笔录。

小熊猫频繁挪窝惊吓致死:被罚没野生动物的命运困局

黄庆案件中查获的另一只小熊猫,当时已怀孕,后被托管到动物园。

  为避免动物死亡风险,也有一些罚没动物的管理采用了“非常之法”。

  2015年,苏州市检察院办理过一起走私珍贵动物案。17只非洲鹦鹉,在出售给宠物店老板徐江时被海关查获。这批鹦鹉为蓝眼凤头鹦鹉及折衷鹦鹉等,其中蓝眼凤头鹦鹉因笼养数目稀少且人工繁殖困难,在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被标为“易危”。缉私部门在查处这批鹦鹉后,一时找不到托管单位,为避免因照管不当导致鹦鹉死亡,经层层请示后,他们定了个应急办法。

  “徐江是职业养鸟人,我们在单位专门空出一个配备空调的房间,让他在房间里照顾这批热带鹦鹉,这是个类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权宜之计,一直坚持到有单位接收。虽然也出现了个体死亡,但整体存活率还是高的。”

  江苏省内环太湖流域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均由姑苏区法院集中统一管辖。姑苏区法院环境资源庭的李丽鲜是小熊猫案的主审法官,办理了大量涉活体动物的案件。她认为,随着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决定的施行,涉活体野生动物案件势必呈现激增态势,罚没动物管理压力的量级增长可能带来“保护性伤害”的普遍发生。

  司法鉴定面临的现实难题

  司法鉴定是办理野生动物案件的“必选题”,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

  先托管还是先鉴定、送检还是请专家上门鉴定以及鉴定的野生动物品种和数量、动物死因鉴定等等,都是一个个现实难题。

  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涉案野生动物的鉴定一般由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直接查扣后进行。出于固定证据的考虑,公安机关查获动物之后一般是先鉴定再托管,但从查扣到鉴定结果出来需要一个过程,动物因受惊吓或工作人员照管不当等多种原因,极有可能死亡。若先托管再鉴定,一方面托管单位难找,另一方面因同类动物个体差别较小,经救护组织混养后很难排除证据瑕疵。“应当在完成证物功能后,这些动物才进入救护程序,由救护组织来管理。就鉴定来说,我们通常将罚没的所有动物运送至鉴定机构现场鉴定,这样能一次性把证据固定下来。”苏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顾雪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