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宫剧复刻的烟花表演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明清时期中国在火药武器方面逐渐落后于世界,但是在烟花制造方面,技术水平却着实在不断进步,而且逐渐上升到了理论层面。清朝虽然没有研究如何铸造新式火炮,却出现了讨论如何发明创新烟花技术的著作《火戏略》,在研究烟花爆竹的门道方面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

禁止燃放该不该

凡事要一分为二看,对烟花也是如此。首先,烟花爆竹肯定具有文化意义。无论是“爆竹声中一岁除”的诗句,还是古代就有的烟火表演,都是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硬要剥离出这个环节,必然会削弱传统的吸引力。

有人可能会说,就算烟花爆竹是传统,但也是传统中的“糟粕”,非但不应该继承,反而应该消灭。这种动辄就扣上“糟粕”帽子的说法,本来就没有意义。外国人放烟花是庆祝,中国人放烟花就是糟粕?哪有这样的道理。

常有人批评年轻人过洋节,为什么年轻人会选择洋节呢?真的是因为他们的文化选择吗?恐怕未必。那些过圣诞的年轻人,有多少人知道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又有几个人会去教堂参加并不短暂的仪式?他们中绝大多数只是想娱乐罢了,而他们参加的许多娱乐环节,本就不是西方的节日传统。

其实,相较于“原罪论”的基督文明,讲究现实的中国传统文化本应有更多的喜庆环节,但因为种种原因,要么变了味,要么不合时宜,又或者被自己砍掉了,结果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因此,从保护传统文化、提高传统文化吸引力的角度出发,一定限度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是有必要的。假如某一天,某个邻国把放烟花变成了他们的传统习俗,再申请个烟火主题的文化遗产,到时候可就尴尬了。

但是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有道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老生常谈的问题已不用再多费口舌,就说由于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是一个不小的麻烦。假如完全放开烟花爆竹,各种安全隐患肯定少不了,相信不少朋友回忆起小时候的恶作剧,一定还心有余悸。

笔者认为,可以考虑有限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诸如城郊、乡村这样的地方,一刀切禁止烟花爆竹未必有多少好处。而且往年这里的人们也会自己想办法去买烟花爆竹,躲开各种巡视检查(如藏在汽车后备箱里),带去空地燃放……

说到底,如果人们希望看到绚烂的烟火表演,是否可以有专业机构组织大型表演呢?如果人们希望亲手点燃烟花爆竹,如何科学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呢?这些问题都还有待城市的管理者们考虑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