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白广灿 张正阳 施兰茶】

前些日子,尼泊尔国内连续爆发反对尼政府与美国“千禧年挑战公司”(以下简称MCC)合作的抗议事件,也引发了国内舆论的关注和讨论热潮,部分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博主认为,“美国已经通过该协议将尼纳入‘印太战略’中。如果美国政府利用该协议在尼泊尔驻军,就会威胁我国西南边疆安全”,甚至暗示美尼合作将使我国将陷入“两线作战”的困境。

但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实在是太过于耸人听闻,很多细节并经不起推敲。

MCC到底是怎么回事?

美国政府2004年成立的MCC,是主要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机构,涵盖农业、能源、电力、基础设施、教育等领域。然而,MCC不同于一般商业公司和国际组织,体现出极为浓厚的官方色彩——由美国国务卿担任董事长,财政部长担任副董事长,美政府其他部门官员也在该机构担任重要职位。

MCC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筛选受援国,然而凡是接受该机构援助资金的国家,都需符合美政府种种条约规定。与此同时,美政府拥有巨大自由裁量权,可以轻易援引受援国“不民主”“不自由”“危害美国家利益”等借口,暂停或者终止向受援国发放援助。例如,2016年美国就以“坦桑尼亚选举不公正、言论不自由为由”,暂停对坦相关援助计划。因此,MCC被外界普遍视为美操控、渗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工具。

2017年9月,尼泊尔大会党政府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与MCC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美尼双方共同出资6.3亿美元,建设长达300千米的输电线路、3个变电站项目,以及相应公路道桥基础设施。其中,美将“无偿捐赠”5亿美元,而尼政府仅需出资1.3亿美元。

白光灿、张正阳、施兰茶:跟着中国,尼泊尔才能“站着把钱赚了”

2017年9月尼泊尔前大会党政府和美国时任副国务卿约翰沙利文在盛顿签署协议 图片来源:环球网

目前,尼国内反对这一协议的主要理由是该协议严重破坏尼主权。例如,该协议7.1条规定,“协议优先于尼国内法律”;第2.7条规定,“援助款不得用于美法律和美政策禁止的行为”;第6.8条款规定,“MCC和美对因本协议活动产生的任何索赔和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尼政府放弃因美公司员工失误疏忽造成损失的索赔,公司员工和美国政府官员均不受尼当地法律管辖。同时,任何美国供应商都需要按准美式要求接受审计,而非美供应商需要接受由MCC(相当于美国政府)批准的指南进行审计。如果尼政府审计该账户,则需要MCC进行安排。类似条款多如牛毛,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