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处以182.28亿元罚款,对平台垄断再出重拳。 但也有一种声音担忧,重罚之下会打击平台经济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在GDP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升,由2005年的14.2%提升至2019年的36.2%。 如何更好地引导数字经济,尤其是平台经济,服务于新发展阶段的大局,使得发展的红利由全民共享?围绕这一话题,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当代中国政治研究室主任樊鹏再次接受观察者网专访。

【采访/观察者网 吴立群】

观察者网:谈到平台监管时,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平台企业对促进中国的“内循环”起到过重要作用,它们把全国各地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选择,甚至把一些偏远地区的产品通过互联网摆在消费者面前。

在打造“双循环”的过程中,平台经济也应更好地发挥作用。去年,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我们该如何引导平台企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大局?

樊鹏:平台经济在中国的脱贫攻坚事业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应该说也是大有可为,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因为它可以利用信息和技术优势,把一些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带到有消费能力的地方,同时也让边远地区的普通劳动者接触到了更新的知识与理念。

樊鹏:用“分红”来反垄断?形式还需大胆设想

直播带货,一度为扶贫助农做出了积极贡献。图自新华社。

但是,我觉得还是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从世界范围来看,技术经济尤其是平台经济,对于缩小地区差距,就目前的研究文献来说,几乎没有正面经验。很多人可能觉得很奇怪,但根据一些研究来看,它实际上是会加大地区差异的。

我查阅了一些文献,比如普林斯顿大学的一项研究就提到,1980年以来,美国各大城市之间的工资水平收入的差异,受到技术驱动产业的集群化趋势影响很大。也就是说,技术企业越集中的那些地区,工资的增长速度越快,但是低技术技能的地区,人们面临的工作条件是在不断恶化的,工资也相对停滞。

樊鹏:用“分红”来反垄断?形式还需大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