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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从国际法角度分析南海仲裁案称满是瑕疵的案子(2)

综合 2016-05-28 17:30:02

仲裁庭,仲裁,国际法

  2015年11月24至30日,仲裁庭审理了实体问题和剩余的管辖权以及可受理性问题。这次开庭之后,仲裁庭决定给予中国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对庭审中以及菲律宾之后提交的书面文件中的任何事项进行评论的机会。目前仲裁庭正在进行合议,并计划于2016年5月末或者6月初做出实体裁决。

  菲律宾想要什么?

  菲律宾对中国提出仲裁的实体内容涉及: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性权益,“断续线”南海海洋水域内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南海众岛屿、岛礁、岩石的性质和相应法律权利,中国在南海建岛和航行活动的合法性等。

  菲律宾要求仲裁庭:

  1、确认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性权益不能超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划定的范围。

  2、确认中国在“断续线”南海海洋水域内主张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违背《公约》。

  3、判断南海众岛屿、岛礁、岩石的性质和相应法律权利。

  4、宣布中国在南海建岛和航行等活动违法。

  中国否认仲裁庭具有管辖权,理由是:

  1、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超出《公约》的调整范围。

  2、以谈判方式解决有关争端是中菲达成的协议,菲律宾单方面将争端提交强制仲裁违反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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