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必须依赖电网将电送出去,从而最终到生产企业处的电价必然会加上电网环节的增值。风电对位置也有一定要求,需要在风能比较丰富的特定位置。但太阳能却非常不同,它原则上可以建在任何只要存在太阳照射的地方,因此除了极少数背阳的山坡处以外,其他地方理论上都可以建太阳能发电厂,而且区别不是太大。在大西北的所有荒漠地区,地势平坦适合搞建设发展工业的地区,都可以建太阳能发电厂。因此,最终通过自建太阳能发电厂的方式,是完全可以将电价压低到接近于零的。太阳能生产企业不仅是“本地消纳”,甚至是“不通过电网的发电厂处消纳”。

只要太阳能电厂的投资收回,从此以后的成本仅仅是维护太阳能电厂的运营成本。因为太阳能电厂除了极少量清洁工作外(现在可通过机器人完成),基本不需要做其他什么事情。因此其运营成本也是极低的,接近零成本。 当然,大力发展太阳能绝对不意味着电网不再重要。相反,当大西北的太阳能被全面开发后,在满足自身大规模发展的城市和产业需求之后,还会富余出天量的太阳能。这需要通过特高压电网将这些能源输送到东部地区。另外大量的太阳能也需要智电网使供电平稳。太阳能生产企业通过建设富余的自建电厂,可以在发电过多时卖给电网,发电不足时从电网购电。这样平衡掉供电平稳的成本,维持其零电价的优势。

七、主要经济效益分析

这个综合发展战略从太阳能企业角度说,其经济效益是不用再讲的,他们会高兴得不得了。其他高耗能企业等也会很高兴的。但是,一个好的项目即使是在经济性上,也不能仅仅从某一个或某一些利益角度来考虑,而需要“使各方都受益”。如果仅仅是太阳能企业喜欢,可挣到大钱,但政府却总是投入,没有可观收入,积极性也不能充分调动起来。这个项目政府可以从中得到什么呢?宏观战略上的好处就不说了,问题是当地政府和中央政府等可以从中确切得到什么。 在初期政府需要投入补贴太阳能企业的自建电厂,但这个补贴是可以迅速减少的。例如先投资建设一个太阳能企业自建电厂以后,假设补贴比例是100%,就是全由政府出钱。

相应的太阳能设备全是其他地方生产的。然后过一定时间(例如2年后)政府就不再继续补贴采用其他地方生产的太阳能建设电厂了,而是必须要用在大西北新能源特区里生产的太阳能建电厂才能获得补贴。这样,就算补贴比例还是100%,因为特区里的电厂电价基本为零,由此生产的太阳能设备价格一定会有一个巨大的降幅,因此相同功率电厂的补贴额就大幅度减少了。政府的补贴会牵引大量太阳能生产企业来这里投资。这样再过一定时间(比如又过2年),可以将补贴额比例降到50%,再过2年降到20%,再过2年降到零。通过这样的前期补贴,已经牵引来足够的太阳能全产业链投资,以及相当多高电耗的产业来这里投资。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太阳能企业的产能如何高速发展,都足以通过本地的需求完全消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