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反垄断局成立已将近一个月。自成立以来,披露了46起与反垄断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件,主要集中在医药、能源和互联网经济领域。“新官上任三把火”,国家反垄断局首次亮相即剑指民生领域和热门产业的垄断违规行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以色列分校副校长龚炯认为,有些行业天然具有垄断属性,垄断本身并不违法,但在垄断的基础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种行为就会涉及反垄断问题。 在谈到反垄断政治化的问题时,他认为“中国的反垄断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对内和对外的区别,毕竟这涉及到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竞争力问题。”

【采访/观察者网 刘惠】

·中国反垄断历程

观察者网:自2007年颁布《反垄断法》,到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我国反垄断进入了新阶段,您怎么评价中国反垄断走过的这14年?

龚炯: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开始实行,一直到现在走过了很漫长的一条路。《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是维护市场机制的基础性法律。

中国《反垄断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关于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如果想兼并,则需要一定条件和必要的申报,得到国家政府的允许后进行兼并。

第二,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对一般企业来说,像价格操纵、价格联盟这类行为是不可以的。《反垄断法》第14条也规制一定的企业纵向约束行为,比如企业控制经销商的一些做法。

第三,针对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有一些行为对于一般企业可能是允许的,但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是不能做的,比如拒绝交易、价格歧视、无故搭售等等。

最后一个是关于规制行政垄断,这是中国比较特殊的一面。

总体评价中国的反垄断历程,我觉得中国已经完全赶上了欧盟和美国的执法水平,现在也没有太大的差距,《反垄断法》经过了14年的沉淀,变得更加成熟稳重。

就从前三个方面来看,中国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批程序和专业水平已经和欧盟、美国的差别不大。欧盟、美国和中国是世界上三大主要经济体,在经营者集中做申报的时候,很多跨国企业都在这三个经济体上同时进行申报,因为它们通常在这三个市场都有业务。

龚炯:中国反垄断,可以理直气壮提出对内和对外的区别

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从机构角度上来说,这是很大的一步,因为之前是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联合执法,分别是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相关反垄断局,后来这三个机构总体并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现如今新的反垄断局是三家合并后的结果,这种做法提高了反垄断地位,把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往前推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