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 国家反垄断局成立后,迅速公布了一批反垄断案例和处罚,涉及药品、互联网平台等领域。当前,我国在哪些领域的垄断情况比较严重?

龚炯:企业对于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都有追求,所以实质上企业的逐利性决定了一般会去追逐垄断地位,比如在互联网行业。

互联网行业和传统行业最大的不同是互联网逻辑是赢者通吃,存在网络效应,每一家互联网企业都必须要做到尽量大的规模,而且竞争是非常激烈的。

从这种角度来思考互联网行业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头部企业在市场上的分量是非常大的,比如微信和阿里的两个平台已经遍布中国市场。

我想强调的是,垄断本身并不违法,垄断只是占有一定优势的市场地位;但在垄断的基础上,也就是占据市场支配定位的前提下,进行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这种现象除了出现在一个相关市场外,有时也会波及几个相邻的相关市场,也就是业内所说的相邻市场的杠杆作用,这些都会涉及反垄断问题。

观察者网:《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条款?

龚炯:国有经济涉及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这不仅是个简单的经济效率问题,而是一个政治和安全的问题,不止中国会这样管理,很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

举个例子,国防行业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对其经营要予以保护,如果没有国家安全谈何反垄断?

举个商业化的例子,电网、通讯和石油都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这些上游行业《反垄断法》一般都不会涉及。

然而,这些行业因第七条规定而不受管辖,不等于这些行业在中国就没有竞争。首先,这些行业大部分由国有经济控制,这些行业里的竞争由政府扶持,比如通讯行业的电信、移动、联通三家企业都是国企,他们的股东单位都是国资委,但是这三家企业都有竞争关系,国家鼓励上游行业和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进行一定的竞争,我称之为国家扶持的竞争,也就是同一个政府股东控股的国有企业之间,由政府鼓励、扶持它们之间的竞争,这是中国特有的现象,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方面。

再举个例子,中国的烟草公司后面股权关系都可以追溯到烟草总公司,但各个品牌的香烟是有激烈竞争的。《反垄断法》第七条不涉及这个国家特许的专卖行业,但并不等于这个行业没有竞争,国家可以通过别的渠道来鼓励这些行业的竞争。

观察者网:我国还有个特殊的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些企业会如何执行《反垄断法》?